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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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主要系报告期对行业客户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释2:主要系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注释3:主要系预提维修费增加所致;
注释4:主要系增值税期末未交数减少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
注释1:主要系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注释2: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释3:主要系报告期递延收益摊销增加所致;
注释4: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注释5: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注释6:主要系报告期处置房屋、土地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注释1:主要系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以及收到资产处置款所致;
注释2:主要系报告期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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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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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简化处理方法,无需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王志坚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1-03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
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六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辞退福利费用2,027.07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1,723.01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1-037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此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同意本次计提辞退福利。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