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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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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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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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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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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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潘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爱英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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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潘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爱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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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潘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爱英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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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3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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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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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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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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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3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港控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金港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731.96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港控股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2021年10月26日,公司与银团代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Limited(简称“SCB”)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金港控股向Co?peratieve Rabobank U.A., Hong Kong Branch、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及SCB组成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9,990万美元
(三)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四)经营范围:贸易、投资
(五)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港控股资产总额为1,179,48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28,55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70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850,93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0,18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5,84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港控股资产总额为1,246,42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25,30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938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21,11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6,74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83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七)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1、担保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银团代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Limited
(二)担保范围:借款人在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融资文件项下于现在及将来的任何时候向贷款人及其他相关方应付的任何款项。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日起算,至最终还款日起满十二个月之日结束。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87,846.1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下属担保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为222,501.7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7,218.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3%。下属担保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1,731.96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