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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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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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新增工程合同82.50亿元,同比增加10.48%,期末在手工程合同205.18亿元。合同数据不含公司运维合同及运营项目合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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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婉如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革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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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婉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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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婉如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革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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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同类别的交易。
●回避表决事宜: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1年。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河西寨村村南、果王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吴建军。
注册资本:19,5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环保设施及垃圾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环境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电力、热能、炉渣及辅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占股51%、49%,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日处理垃圾1,200吨。
截止2021年09月30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754.69万元,负债总额41,777.92万元,净资产为18,976.77万元,目前已投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该项目属于公司的合营项目,由公司运营管控,资金用于项目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风险及合营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公司合营的垃圾发电项目,项目的顺利投运及高效运营将为龙净环保贡献持续稳定的利润。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借款用于合营项目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日常临时性资金需求,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产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1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