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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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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04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0.18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4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贸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天津公司、物贸公司分别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10,337.5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物贸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理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二)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轨道集团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招标公司、成都公司、西安公司分别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25,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三)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铁物总铁路装备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装备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为上述三项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有关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7年10月16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1号

  4、法定代表人:杜占海

  5、注册资本:476,220,560.11元

  6、经营范围: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机电设备及产品;电器及电子产品;铁路专用器材、机车车辆及配件;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配件;橡胶及制品、纸;建筑材料、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品、人造板、劳动保护用品、油漆、炉料;铁路再生物资的回收利用、加工、销售;仓储、代办运输、加工、仓库场地及设备的出租、进出口物资的接运、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技术检验、与以上项目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自营和代理经批准进出口商品目录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煤炭批发、焦炭销售;石油产品(燃料油除外);装卸劳务;自有房屋出租;有机化肥销售(危险品除外);铁路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煤油、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批发(无存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燃料油180#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销售;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化肥经营(危险品除外);棉花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效期限均以许可证或资质证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天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物贸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959房间

  4、法定代表人:白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45,459.035521万元

  6、经营范围:销售石蜡、重油、沥青、粮油食品;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纸制品、纸张、建筑材料、纺织品、炉料、润滑油、电子元器件、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设备租赁;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物贸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物贸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轨道集团

  1、公司名称: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2018A室

  4、法定代表人:程之盛

  5、注册资本:131500万元

  6、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日用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监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轨道集团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轨道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招标公司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1月3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26号楼1层105号

  4、法定代表人:孙珂

  5、注册资本:10500万元

  6、经营范围:招标代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非金属矿石及制品(涉及国家专项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沥青及沥青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招标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招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成都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0年05月24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28号附8号

  4、法定代表人:刘平

  5、注册资本:47030万元

  6、经营范围:铁道系统内汽油,柴油批发;五氧化二钒批发。(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废旧物资回收;仓储业;进出口业;商务服务业;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安装维修水电设备;票务代理;土砂石开采。(下列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茶座,中餐(含凉菜;不含刺身、沙律、鲜榨果蔬汁、裱花蛋糕及外送),西式快餐(不含凉菜、刺身、沙律、鲜榨果蔬汁、裱花蛋糕及外送);卷烟、雪茄烟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成都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成都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六)西安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7年10月10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八路63号

  4、法定代表人:张成林

  5、注册资本:276300000元

  6、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汽油、柴油的批发(无仓储设施);为铁路基建、生产、运营、科研组织、供应所需原辅材料及设备(许可经营项目除外);汽车(小轿车除外)、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许可经营项目除外)、木材、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通讯器材(专控除外)、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工矿机械、工矿设备、工矿配件、内燃配件、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的销售;铁路再生物资回收;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业务;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源的购销(不含医疗废弃物);房屋租赁;物资仓储、装卸(危险、易燃易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西安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西安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七)装备公司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铁路装备物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39室

  4、法定代表人:白涛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零售药品、销售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制品、非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及制品;工程招标代理;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销售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医疗器械(限Ι、Ⅱ类)、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装备公司8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装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天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天津公司

  2、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为物贸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物贸公司

  2、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337.5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为物贸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物贸公司

  2、债权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保理授信额度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为轨道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轨道集团

  2、债权人: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为轨道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轨道集团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为招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为成都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成都公司

  2、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为西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西安公司

  2、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为装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装备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本次合同担保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为装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装备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本次合同担保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告中一、(一)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告中一、(二)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借助股东整体资源优势,筹措资金,促进业务发展,符合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天津公司、物贸公司、轨道集团、招标公司、成都公司、西安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告中一、(三)是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装备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装备公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其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切实有效地对其经营和财务、履约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上述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0.18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4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23.57亿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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