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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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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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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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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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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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及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与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投资”)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基于新疆投资拟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战略安排,各方经友好协商,拟就新疆投资取得京蓝科技控制权事宜达成本次战略合作。本次战略合作的总体安排为:新疆投资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通过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安排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目前,该事项还在积极推进中。
2、担保及诉讼事项
(1)第三季度,公司新增了两笔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殷晓东和沁阳永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2,000万、不超过1亿元,被担保人贷款用途是为支持京蓝科技子公司的项目使用。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2021年9月13日披露的编号为2021-079、2021-103号公告。
(2)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章节中披露了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学刚、应泽从、鲁军、天津兰友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的案件,目前二审已出判决,北方园林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程序,最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的2021-106号公告。
(3)近期,公司新增一起重大诉讼,滨海农商行起诉北方园林2.34亿元贷款逾期事项,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2021-115号公告。
对于逾期债务及涉诉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办理续贷或展期、不断加强催收清欠力度,加快资金回笼等手段全力解决。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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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仁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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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杨仁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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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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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