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对应认购股份由不超过12,060,301股调整为不超过6,030,150股。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文核准批复,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60,301,5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030,150股,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2017年7月20日)起36个月;存续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17年7月17日)起48个月。
2020年7月20日,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030,150股全部解除限售。
鉴于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卖出,考虑定期报告窗口期因素及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经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以及公司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以上相关公告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廖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述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廖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述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依据新租赁准则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及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书玲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李书玲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木枝: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20年5月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7年兼任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木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0,000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878,794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1,51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翁婿关系。除此之外,廖木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廖创宾: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07年起历任汕头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年起历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大学客座教授、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2009年被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聘为《钻石分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特邀专家。2020年1月被聘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检验评价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廖创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21,690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55,963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0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廖创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钟木添: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木添先生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12,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钟木添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军平: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生产总监、生产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
林军平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47,146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3,355,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翁婿关系、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林军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徐俊雄: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入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潮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潮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豪利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菲安妮皮具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矩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徐俊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蔡中华: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
蔡中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朝理: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受聘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及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预结算评审专家、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广东省经信委省级技术中心项目评审专家,曾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朝理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廖朝理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林天海: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艾浦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公益委员,北京正和岛岛邻机构秘书长,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
林天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林天海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解浩然: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企业文化与领导力等领域的研究、咨询与培训工作。曾任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解浩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同意提名股东代表龙慧妹女士、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龙慧妹: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起历任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龙慧妹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张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10年11月,任职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广发证券私募融资部、国际业务部。现任广发信德并购投资部投资总监,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飞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9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
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9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郑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郑春生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春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历任厂长助理、生产事业部财务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行政管理部总监,兼任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春生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东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冠集团”)函告,获悉东冠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廖木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钟木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林军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徐俊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林天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龙慧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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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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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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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请在表决情况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