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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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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报告。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主席郁亮,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韩慧华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之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指明外,本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报告期”指2021年7-9月。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集团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通过深股通持有公司A股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上表中的“A股538,792户”是指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股东数量。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数为11,625,383,375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H股1,901,186,842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商品房市场成交速度明显放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0亿平方米,销售金额13.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3%和16.6%,增速较上半年分别回落16.4个和22.3个百分点。其中第三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5%,销售金额同比下降14.1%。

  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新开工表现乏力。1-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8%,增速较上半年下降6.2个百分点;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由上半年的同比增长3.8%转为同比下降4.5%。

  第三季度土地市场明显降温。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第三季度300个城市住宅类用地供应面积和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4%和37%,住宅用地平均溢价率为9%,环比二季度下降9个百分点。

  (二)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进展

  1、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第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3.7亿元,同比增长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6.4亿元,同比减少23.3%。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结算面积为74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贡献营业收入人民币927.1亿元,同比增长9.2%。

  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14.9亿元,同比增长1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6.9亿元,同比减少16.0%。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结算面积为1,858.0万平方米,贡献营业收入人民币2,37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和10.8%。

  1-9月,本集团房地产开发及相关资产经营业务的毛利率(已扣除税金及附加)为17.5%,较2020年同期下降5.4个百分点,毛利率下滑主要和近年来地价占房价比例提高有关。

  本集团财务、资金状况稳健。截至9月底,本集团净负债率为31.9%;持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471.1亿元,远高于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总和人民币782.9亿元。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6%,且有息负债中70.6%为长期负债。

  2、主要经营情况

  第三季度本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754.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1,24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6.5%和27.6%。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946.4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4,791.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8%和2.8%。

  截至9月底,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有5,211.1万平方米已售资源未竣工结算,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7,732.9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5.9%和10.8%。

  本集团坚持量入为出,理性投资。第三季度新增37个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5.7万平方米,权益规划建筑面积约532.4万平方米;1-9月,本集团累计新增132个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41.0万平方米,权益规划建筑面积约1,603.2万平方米。

  截至9月底,本集团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81.5万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约7,061.8万平方米;规划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14.4万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约2,785.0万平方米。此外,本集团还参与了一批旧城改造项目,按当前规划条件,权益建筑面积合计约337.0万平方米。

  1-9月,本集团新开工面积2,83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占全年开工计划的90.1%(2020年同期为96.9%);竣工面积1,99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4%,占全年计划竣工面积的55.5%(2020年同期为54.4%)。

  本集团遵循“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与城市同步发展,与客户同步发展”,围绕人民美好生活场景,开展与不动产相关的开发、经营、服务。

  报告期内,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云”)武汉远程运营中心于7月1日正式落成并启用,3000多个在管项目实现线上指挥调度和运营考核。万物云进一步提升了布局浓度及服务效率,加快发展客户资产服务和生活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租赁住宅业务“泊寓”在厦门、西安、上海、宁波、成都、济南、深圳等城市新增开业3,400间。截至9月底,租赁住房业务房源超过19.5万间,累计开业约14.9万间,间天出租率为95%。

  报告期内,本集团物流仓储业务在杭州、苏州、宁波新开业3个项目。截至9月底,物流仓储已运营项目建筑面积818万平方米,其中高标库运营面积769万平方米,冷库运营面积49万平方米。万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了Reco Meranti Pte Ltd.(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下属公司)、 Dahlia Investments Pte. Ltd.(淡马锡下属公司)等多家战略投资者。

  报告期内,本集团(含印力集团)新开业商业项目32.6万平方米。杭州汇德隆奥体印象城9月底开业,实现招商率99%、开业率97%。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含印力集团)累计开业的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为1,020.6万平方米。印力集团举办第五届SUPER V印力花花节,增进对年轻消费群体的吸引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2021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之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2021-11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苏州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登载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

  对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对于永续类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每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和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董事会在获取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将上述授权进一步转授权予公司总裁及其转授权人士。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2021-11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苏州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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