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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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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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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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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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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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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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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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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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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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三季度,公司荣获米内网评选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2020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
2、公司下属公司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博通”)因与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天成”)《销售合同》纠纷,于2021年9月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天成就拖欠莱博通货款、无正当理由擅自退货等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本诉讼涉及金额为1083.60万元。2021年9月2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
3、2019年,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持有的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半年度,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533.80万元;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2,629万元,对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此部分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价值随市场波动而变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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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东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作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婧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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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作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婧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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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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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根据准则衔接的规定,对期初数进行调整,根据原经营租赁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系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的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与公司无关,公司与誉衡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誉衡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誉衡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7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衡集团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誉衡集团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 年10月27日,誉衡集团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经公司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现将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2021 年10月27日, 誉衡集团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就《誉衡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誉衡集团管理人下一步将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沟通,相关债权人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
二、风险提示
1、誉衡集团管理人将进一步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沟通,尽可能取得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支持和认可。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仍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誉衡集团存在转为破产清算的风险。
2、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06,24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誉衡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誉衡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誉衡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誉衡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誉衡集团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