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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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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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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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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提名陈建名先生、彭小青先生、陈东松先生、曾旭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拟提名高慧先生、朱水宝先生、吴小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拟提名杜绍波先生、崔凤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余鑑晖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3、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陈建名先生、彭小青先生、陈东松先生、曾旭晟先生及独立董事高慧先生、朱水宝先生、吴小艳女士组成;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杜绍波先生、崔凤玲女士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余鑑晖先生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

  1、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建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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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耀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耀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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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0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提升公司资金效率、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董事会同意以2,829.13万元对价向蔡絮转让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此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选聘程序的合法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0月2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绍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为了聚焦日化业务及游戏业务的主营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选聘程序的合法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鉴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晟印务”)近几年业务不断萎缩,净利润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况,为了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以2,829.13万元对价向蔡絮转让嘉晟印务100%股权。

  公司拟与蔡絮签署关于本次嘉晟印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嘉晟印务任何股权。

  2、蔡絮与原任职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5月28日届满离任)许绍壁先生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蔡絮 女,中国国籍,现居住地为广东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为4405211963********。

  (二)关联关系说明

  蔡絮与原任职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5月28日届满离任)许绍壁先生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蔡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73214427XD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8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 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印刷);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工艺品、玩具;销售:日用百货、五金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架构

  由公司持股100%。

  (三)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并出具《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1-9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351C024421号)。

  (四)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嘉晟印务100%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为嘉晟印务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及其他可能形成资金占用等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从事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剥离事宜所涉及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1]第A0823号),本次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嘉晟印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29.1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892.5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16.98%。经转让各方协商同意,本次转让的嘉晟印务10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2,829.13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蔡絮

  标的公司: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

  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

  交割日:指乙方经工商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及登记持有标的股权当日,双方约定为不晚于2021年11月30日(以实际办结为准)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100%标的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1,008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及支付

  1.各方同意以甲方选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基准日对标的股权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即根据《评估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2,829.13万元,双方参考该评估值经协商一致,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估值2,829.13万元为基准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为2,829.13万元(大写贰仟捌佰贰拾玖万壹仟叁佰元整)。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双方约定分两次按如下方式支付:

  (1)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2021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1,500万元整。

  (2)余款1,329.13万元乙方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三)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未分配利润归属甲方。

  (四)税费的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协议各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及标的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剥离了印刷业务,进一步专注开展日化业务及游戏业务,因此不产生同业竞争,公司与嘉晟印务各自均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分开,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嘉晟印务不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为了聚焦日化业务及游戏业务的主营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含税)1,918.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八、当年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资料详实,有助于公司董事会科学、理性地作出决策。通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认为该议案所述转让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以委托独立第三方的评估价格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基于以上判断,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财务指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蔡絮关于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剥离事宜所涉及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7、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度1—9月审计报告》;

  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 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须在2021年1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15834(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任何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9”,投票简称为“名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 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6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建名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0,412,2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63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001,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412,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0,4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0,4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0,4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蔚、刁雁蓉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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