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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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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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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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比例为公司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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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泰美是强生(上海)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医疗” )骨科关节、 神经介入等产品的总代理商。 受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影响, 综合考虑代理业务的经营风险及毛利率水平等因素,经上海泰美与强生医疗协商一致,上海泰美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强生医疗终止业务代理合作。 此次终止代理强生医疗业务, 短期内对新华医疗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代理业务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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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家东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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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家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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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家东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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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