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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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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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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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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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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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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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延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瑞光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永志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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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延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瑞光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永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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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延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瑞光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永志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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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准则衔接的规定,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将原融资租赁(直租)合同确认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调整至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将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租赁费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将原经营性租赁房屋在剩余租赁期内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西金、李瑞光、王锡南、李亚光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1-051号《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西金、李瑞光、王锡南、李亚光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1-052号《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风电项目改造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风电项目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均为:拆除29台单机容量8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在原风场区域内等容量改建6台单机容量4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分别为24MW;对原有10KV集电线路改造、场内道路改扩建,升压站除接网方案要求增加的设备和集电线路进线柜外均利用原升压站设备。
五、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因董事侯军虎辞职、增补王锡南为公司董事相应进行委员调整,其他专门委员会组成不变。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7人)
主任:李延群,委员:李海峰、王凤峨、王锡南、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二)审计委员会(7人)
主任:林刚,委员:李西金、李瑞光、李亚光、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三)提名委员会(7人)
主任:程国彬,委员:李延群、王凤峨、王锡南、林刚、王世权、高倚云。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人)
主任:王世权,委员:李海峰、李西金、邬迪、林刚、程国彬、高倚云。
六、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53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交易内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3.69亿元委托贷款。中国华电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华电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金额48,364.8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3.69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执行同期市场贷款利率。
中国华电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华电的关联交易发生48,364.88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 37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610.43亿元,净资产2641.80亿元;2020年净利润40.35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中国华电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3.69亿元委托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市场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性资金缺口持续增大,为保障供热期间安全稳定及正常运营,履行供暖保民生的社会责任,中国华电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1年10月27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3.69亿元委托贷款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西金、李瑞光、王锡南及李亚光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四)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期民生用煤和满足电网网架支撑负荷要求,由于煤价持续大幅上涨,发电、供热成本已出现倒挂,发电、供热将导致公司2021年利润进一步下滑。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西金、李瑞光、王锡南及李亚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和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供应,控制价格,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拟通过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华电”)采购煤炭和向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公司”)购买煤炭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供暖期用煤安全、补充煤源不足缺口,满足公司冬季供暖等民生需求,可以保证生产供应,控制价格,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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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0年燃料成本。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法定代表人:李然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0.87万元,净资产1253.29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365.69万元。
2.公司名称: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商务大楼)B区280室
法定代表人:陈昊
注册资本:4亿元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船员劳务服务;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等;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98亿元,净资产3.59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1.37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神木华电和华远星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上述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神木华电和华远星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铁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1年以来全国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为保障供暖期用煤安全、补充煤源不足缺口,满足公司冬季供暖等民生需求,铁岭公司拟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目前指数价格下浮40%的定价政策向神木华电采购煤炭,预计交易金额4亿元;铁岭公司拟向华远星公司购买煤炭运输服务,在交易执行过程中拟按市场行情确定每船运费,预计交易金额0.5亿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期民生用煤和满足电网网架支撑负荷要求,由于煤价持续大幅上涨,发电、供热成本已出现倒挂,发电、供热将导致2021年利润进一步下滑。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6证券简称:金山股份公告编号:2021-053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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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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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10月29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一项、第二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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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金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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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