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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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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本次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5,462,065元。扣除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响水恒利达代为支付、借款及担保等款项人民币10,906,787.07元。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应支付响水恒利达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84,555,277.93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响水恒利达累计收到退出补偿款125,034,345.93元人民币。

  2、2020年度,因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凯生物制药厂需实施拆迁。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及吴中经济开发区等拆迁相关规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签署了《非住宅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21,614,358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吴中医药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85,130,052元人民币。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群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雪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群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雪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群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雪明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公告编号:临2021-05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核心产业为医药行业。公司 2020年度及 2021年 1-9月份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0.91%,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主要风险如下: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提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可控合理操作,并以保守稳健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备注:“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投资”)拟与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健服”)、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骋合伙”)签署《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0亿元,吴中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亿元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二、终止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其他投资方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未实际出资。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考虑,并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也未实际出资,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备查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 2021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9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403.53万元(其中医药工业46,897.19万元,医药商业52,506.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55.73万元,增加3.93%,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37,591.34万元,较上年期下降2,744.73万元,下降6.80%。

  2021年1-9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2,627.85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1,824.43万元,资本化金额803.42万元。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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