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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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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翠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翠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翠芳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允斌先生自2015年12月29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至2021年12月28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六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高允斌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将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高允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穆培林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穆培林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高允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允斌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穆培林女士简历

  穆培林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1月出生,致公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穆培林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长期从事审计、会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会计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穆培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2,2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万股变更为82,290万股,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变更为82,290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2日

  至2021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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