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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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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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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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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0年,公司收购发展区股份公司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2020年三季度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报告期,公司尚处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了权益分派,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了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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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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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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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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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销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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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1357+10”市场布局,加大长江以南市场拓展力度,推动江、浙、沪、皖、粤等市场稳步突破;坚持“抓青花、强腰部、稳玻汾”的产品策略,进一步优化产品架构,持续推进青花汾酒圈层拓展和市场推广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邀请全国140家主流媒体走进汾酒原粮基地,向广大消费者展示“绿色汾酒”的品控理念。在汾酒老作坊博物馆举办“2021汾酒封藏大典”活动,表达了汾酒人对工匠精神的坚守,对历史文化的敬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万吨原酒产能项目、5.88万吨原酒储能项目上马启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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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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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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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明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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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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