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公司于2019年2月至12月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615,409股。即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615,409股,持股比例为2.29%。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1-06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9票。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彭文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3、4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31,963.04万元。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原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18,332.23万元(含扣减转账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后的利息收入余额15.3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下同)。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的时间:2023年10月(建设周期预计为两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1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08.4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650,19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299,71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1,683.1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54.2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建造基地场地规划及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并对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18,332.23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18,316.85万元,扣减转账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后的利息收入余额15.38万元,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利息)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4.41%。

  本次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约合人民币31,963.04万元,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332.2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1月10日经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变更)备案的证明》(津保审投[2020]3号)文件批准,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6,14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已投资41,662.05万元,其中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1,683.1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54.21%。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已完成职工食堂及车库、办公楼、900吨龙门吊等设备设施的建设内容,随着公司订单规模的持续增长,且项目周期通常较长,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场地因前期投入和目前的项目建设现已饱和,无法继续投入建设新的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为继续解除场地、车间等配套限制,更好的提升公司在模块建造方面整体的生产能级,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提高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公司计划变更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将目前此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8,332.23万元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建造、加工各类模块以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扩大场地规模,更进一步提升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将场地资源进一步进行了合理配置,满足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公司场地继续进行扩建,更加提高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整体竞争力。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承担设计建造1500t~10000t海洋工程组块、矿业、LNG模块共计14个,年加工钢材量2.25万吨。本工程一阶段拟建设综合预装车间。二阶段拟建设结构车间、6#总装场地等生产建构筑物。

  公司已委托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用于模块建造,包括结构预制、总组、工艺管线安装、机械设备安装、电气仪表通讯等安装,主要产品为FPSO上部模块、LNG管廊和工艺模块、海上平台模块及其他工厂模块化产品。从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来看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该产品的开发建造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期,特别是FPSO市场和液化天然气市场,在未来10~20年内将进一步扩大并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人力优势,可充分利用已建及新建场地的优势,开拓海洋工程、天然气液化项目等设施模块建造领域,符合市场的需求,把握了行业发展的趋势。

  (2)本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方案成熟可靠,工艺设备的选型合理,总体布局和物流顺畅,能够满足工场生产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利用地源热,降低能耗,工程方案是可行的。

  (3)公司具有基地一期至四期项目建设的相关经验,同时场地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在本项目附近,可以快速、高效地进行场地建设。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评价

  (1)估算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1,963.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1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2.49万元,基本预备费1,641.59万元。

  公司拟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8,332.23万元用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2)经济评价

  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9%,财务净现值为16,30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11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21%,财务净现值为4,38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08 年(含建设期)。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说明

  待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决策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将原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的在于保障新的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银行将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五、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价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价

  本项目将带动港口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落户该地区,增加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和当地居民就业岗位,本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直接就业岗位约600个,可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同时给港区周边地区的建筑、交通运输、保税仓储、对外贸易、商贸、酒店、文化娱乐等经营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与本项目建设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项目的建设经营单位、地方政府、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周边居民等。以上相关者均为项目受益者,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予以了积极支持和配合。

  本项目无需占用农田,无移民搬迁,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社会风险很小。

  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经济效益较好。同时,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注重节能和环保。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范围和业务结构上都将会有很大的提高,增强了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向海洋装备、矿业装备和相关产品延伸,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风险的主要因素为工程技术风险因素、市场风险因素、资源风险因素和融资风险因素等。

  (1)工程技术风险

  该风险指项目在获得批准后,从工程设计、建造、完工到试生产等整个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风险。具体包括所选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所引发的技术风险、因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施工质量和工期风险以及投资超过预算而发生的超支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本项目面临的最大的风险,主要是指项目市场容量、产品价格和产品竞争力等环节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竞争完全趋向国际化,国外制造业以其先进的产品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向我国的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渗透,对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构成较大的威胁和挑战。

  如何利用十四五规划的政策优势及国内市场优势克服弱点,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促进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发展,非常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讨论。

  2)国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国内低端装备市场已逐渐饱和,但在高端装备制造上,国家在政策上也不断给予鼓励;国内有较多的船舶制造厂家在积极备战。由此可见,海洋工程装备、特种船舶市场容量虽然在不断扩大,但竞争也日趋激烈,利润空间也逐步在压缩。

  3)本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质量与品牌:公司产品已经在国内上获得充分的认可,并进入了国际市场,

  其主导产品技术质量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该系统有较高的声誉。本项目产品风险主要来自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以及因技术进步而带来的竞争力风险。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研发能力,增加与国内外单位合作的机会,为公司积累业绩,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3)资源风险

  主要是表现为公司人力资源、原材料、能源供给等资源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在人力资源方面,目前公司还不具备一流的研发设计人员、营销管理人员等,这对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有不利影响。

  (4)融资风险

  公司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公司在基本建设、流动资金筹措方面都面临资金风险。

  公司防范和降低上述风险的对策详见下表:

  ■

  通过分析公司现有运营状况以及本工程周边市场情况,本项目实施虽有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制定一定的应对措施,可有效地降低风险,项目总体风险较小。

  六、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批准及审批情况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取得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募投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1-06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