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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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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01,292,458.51元,较期初增加42.54%,主要是由于本期煤炭价格上涨滚动结算煤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386,438,081.29元,较期初减少54.38%,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承兑票据对外结算量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22,219,844.43元,较期初增加40.66%,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金牛天铁购买焦炭的原料煤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04,995,375.76元,较期初增加93.18%,主要是由于本期应收其他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为1,073,999,449.26元,较期初增加33.64%,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非煤产品库存及原料煤库存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466,330,818.46元,较期初减少35.71%,主要是由于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已背书未到期票据余额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790,052,776.29元,较期初增加63.72%,主要是由于本期职工工资和社保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675,318,994.58元,较期初增加95.19%,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资源税税率提高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433,218,215.14元,较期初减少55.72%,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290,000,000.00元,较期初减少45.82%,主要是由于本期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11、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到期债券和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12、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275,612,587.74元,较期初增加1,355.47%,主要是由于本期专项储备已计提未使用所致。

  13、营业收入1-9月发生额为21,980,072,199.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16%,主要是由于煤炭和化工产品售价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1-9月发生额为16,992,269,894.1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65%,主要是由于大宗产品价格上涨,原料煤、材料费、防治水投入等增加所致。

  15、税金及附加1-9月发生额为668,652,788.4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64%,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和资源税税率调增所致。

  16、销售费用1-9月发生额为119,763,808.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8%,主要是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17、研发费用1-9月发生额为243,236,274.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05%,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本期加大了对快速充填开采技术、防治水技术、大角度俯采关键技术等项目的研发投入所致。

  18、其他收益1-9月发生额为133,400,029.7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94%,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去产能补助和煤矿安全补助等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发生额2,808,713,559.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51%,主要是由于本期商品采购价格上涨,支付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发生额-972,019,526.2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93%,主要是由于上期购买华北制药、金牛化工股权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金牛化工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增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料的议案》,并于同日与金牛化工、冀中新材料签署《关于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目前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评估机构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冀中新材料截至评估基准日 100%股权评估值为 88,654.31 万元。结合金牛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新进展情况,金牛化工及冀中新材料修订了本次发行及本次增资的方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金牛化工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增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料(修订后)的议案》,确定金牛化工本次增资并认购冀中新材料51%股权的价格为922,728,599 元,并与金牛化工、冀中新材料签署了《关于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补充协议》。

  2、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工作原因,赵兵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赵生山先生和赵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赵生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国强先生、闫云胜先生和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1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聘任闫云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由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温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温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5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4: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5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5: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季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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