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数下降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所致;
2、本期应收账款融资较上年末数下降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可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本期预付账款较上年末数增长350.58%,主要系本期设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锁定材料价格,进而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所致;
4、本期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数增长36.19%,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的项目保证金所致;
5、本期存货较上年末数增长54.74%,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的项目尚未达到结算条件所致;
6、本期合同资产较上年末数下降71.07%,主要系公司本期已满足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项目结转至应收账款科目所致;
7、本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数增长188.39%,主要系公司本期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8、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数下降88.31%,主要系公司支付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9、本期应交税费较上年末数下降97.38%,主要系本期缴纳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10、本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数增长37.64%,主要系公司本期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11、本期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数下降50.30%,主要系公司上年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到期所致;
12、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3.04%,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1.23%,主要系本期达到结算时点的项目减少所致;
13、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62.59%,主要系公司本期全面开展应收款项清收,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14、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63%,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所致;
15、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68.30%,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及子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2021年4月2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相关说明或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核查,如有进展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
(二)大股东转让股份终止事项
2021年6月28日,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安徽中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2021年7月6日,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签署了《解除协议》,约定双方于2021年6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自2021年7月6日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重大诉讼事项
1、公司起诉公司监事会主席袁照云、公司监事陈延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司已2021年7月1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并于2021年7月8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日做出的同意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公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2、甄峰起诉公司决议效力纠纷一案,根据甄峰出具的说明,其已于2021年7月20日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书等相关诉讼材料,现法院已同意撤诉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公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
3、郭育沛起诉公司以及西藏景源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郭育沛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已按郭育沛撤回起诉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公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50)。
4、西藏景源起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西藏景源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西藏景源不服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的结果,遂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公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四)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与上海磐从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2、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与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5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3、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与北京京西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西隆”)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北京京西隆提供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4、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英科技与北京京西隆签署《借款合同》,约定赛英科技向北京京西隆提供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5、2021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与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6、2021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与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7、2021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英科技与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赛英科技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8、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与上海磐从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华东电子向上海磐从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5日止,约定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收回。
9、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英科技与西安启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启征”)签署《借款协议》,约定赛英科技向西安启征提供借款1,000万元,用于临时周转,还款期限至2021年7月25日止,约定利息为3.5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逾期尚未收回。
截至目前,上述子公司对外借款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积金额10,500万元,余额1,000万元,逾期1,000万元。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均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向子公司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应收款项清收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清理违规对外提供资助的通知》,公司已责令子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一切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回。
(五)安康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相关事项
2021年6月,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启云”)签署《安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书》,并支付给安康启云2,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月,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签署《安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分包委托协议》,约定将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整体分包给江苏南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搪”),华东电子按照合同预付江苏南搪3,000万元的预付款;同月,华东电子与江苏南搪签署《安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7月,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签署《解除协议书》,约定2021年7月31日前退还华东电子已支付的2,600万履约保证金;2021年8月4日,华东电子向江苏南搪寄送《联系函》,声明由于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的合同已经解除,与江苏南搪的合作已经失去基础,双方已经不可能在8月31日前签订补充协议,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安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退还3,000万元预付款。
2021年9月8日,华东电子收到安康启云出具《还款计划》;2021年9月9日,华东电子收到安康启云履约保证金还款100万元。华东电子要求安康启云缩短还款计划书还款期限并提供公司可接受的相应担保。截至目前,安康启云尚欠华东电子履约保证金2,500万元未退还,华东电子亦未收到安康启云提供的可接受的还款计划和相应担保。华东电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一切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华东电子支付给江苏南搪的预付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华东电子未收到相关还款。截至目前,关于江苏南搪预付款的退还问题还在进一步交涉中。华东电子已委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9月22日向江苏南搪寄送催款律师函。华东电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一切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翔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晓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诸黎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翔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晓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诸黎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租赁准则, 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7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信息”)因经营周转需要,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壹年。该笔综合授信由公司和汉高信息的另一名股东安徽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供担保:
公司对其中的3,06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中的2,94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49%)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担保议案,同意为汉高信息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51%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C7栋
法定代表人:罗杰
成立时间:2006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5,05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及安全防护工程的设计、监理、集成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转让及服务;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普通机械销售;交通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备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汉高信息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3,06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汉高信息提供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将用于提供汉高信息生产经营中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汉高信息现有的生产能力,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06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96,037.88万元的1.56%。
六、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6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易增辉先生、孟宪明先生、毛志苗先生、甄峰先生、刘漪先生、周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负有重要经济责任的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详见2021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7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照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