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拟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2021-050),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发行的71,950,000股境外优先股(“境外优先股”)的赎回事宜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境外优先股无异议。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与条件的5(b)项(选择性赎回),本公司拟于2021年12月14日(“赎回日”)以境外优先股存续总面值的100%,以及境外优先股在现计息期直至赎回日已宣告但尚未分配之股息(“本次股息”)的总额,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境外优先股。直至本公告日期,境外优先股存续总面值为1,439,000,000美元。
所有境外优先股赎回价格为1,510,230,500美元(为(i)境外优先股存续总面值1,439,000,000美元的100%以及(ii)本次股息71,230,500美元的加总)。有关本次股息派息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发布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2021-044)。
赎回款项的支付应该符合境外优先股条款与条件的规定。该等境外优先股的赎回款项将通过Euroclear Bank SA/NA与Clearstream Banking, S.A.支付给于登记日(应为赎回日前的结算系统工作日),即2021年12月1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境外优先股股东。
本公司于赎回日赎回及注销现存续的境外优先股后,将不会有已发行的境外优先股。据此,本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相关境外优先股除牌。
预计时间表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