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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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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099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誉曦”)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81.68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股东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5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就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哈尔滨誉曦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哈尔滨誉曦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

  2、哈尔滨誉曦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哈尔滨誉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哈尔滨誉曦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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