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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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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大连招义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4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大连招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招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招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3.50亿元,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91.4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76.9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连招义成立于2018年9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凌杰;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路69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蛇口(天津)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连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招义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69,374万元,负债总额409,606万元,净资产159,76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87,182万元,净利润21,2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8,273,负债总额359,720万元,净资产138,55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38,975万元,净利润39,713万元。大连招义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大连招义向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的3.50亿元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四、公司意见

  大连招义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融资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大连招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61.1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3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4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启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重庆招商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启盛”)因项目开发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5亿元,授信期限为3年。本公司为该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止。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91.4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76.9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启盛成立于2021年5月8日,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锦路26号;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深圳)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招商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赵方;注册资本人民币54,06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

  重庆启盛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45,408.07万元,负债总额191,444.98万元,净资产53,963.09万元;2021年5-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6.91万元。重庆启盛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重庆启盛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的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意见

  重庆启盛因项目开发需要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重庆启盛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61.1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3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4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春招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招华”)因项目开发需要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长春市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本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91.4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76.9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春招华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泽大路恒大檀溪郡1栋1单元503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蛇口(天津)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长春招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贾凌杰;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春招华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5,981.79万元,负债总额76,150.62万元,净资产79,831.17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8.82万元。长春招华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长春招华向邮储银行长春市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意见

  长春招华因项目开发需要向邮储银行长春市分行申请贷款,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发展;长春招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61.1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3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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