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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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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个税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29.77%,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以及本期赎回理财产品大于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54.32%,主要系本期到期赎回理财产品金额,大于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92.12%,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或贴现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648.58%,主要系本期末预付广告费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73.73%,主要系期末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80.34%,主要系南京运营中心大楼工程、智慧酿造车间工程项目本期投入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57.56%,主要系本期末尚未结算的应付经销商折扣折让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长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6,000万元,主要系本期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63.50%,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40.37%,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期末应交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45.16%,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股利余额增加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75.32%,主要系本期末预收经销商货款减少,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下降所致。

  (13)库存股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94.38%,系计入库存股的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167.10%,主要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77.17%,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投入增加,以及本期实现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160.48%,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增加,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122.32%,系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127.28%,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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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新租赁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3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董事王凯先生、周新虎先生,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客服热线95019的顺利运营,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预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环保风险管控能力,系统性开展风险识别、监控与处置,同意设立安全环保监管部。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30

  ⑵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⑴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⑷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0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  总议案

  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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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4、登记资料: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5:00至15:2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15:25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核对。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6、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会议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芹

  电话、传真:0527-8493700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具体提案表达相同意见,不需要再对具体提案分别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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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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