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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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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平湖诚泰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根据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持有的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通过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方式予以转让,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7,463.458万元价格成交,根据协议,上述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应在2019年3月底前支付给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5,647.5935万元,尚余1,81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到,股权受让方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公司出具了《付款承诺计划书》,对剩余款项作出付款计划,承诺将于2020年12月15日前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和全部利息及平湖诚泰520万元分红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平湖诚泰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3月,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3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年报中,对上述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及分红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3,05.8645万元。

  2020年,公司累计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550万元,尚余1,2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520万元分红款及相应利息未收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依法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对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起二个案件的诉讼,要求:浙江诚泰向公司支付其拖欠的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及相应利息;平湖诚泰、浙江诚泰向公司支付平湖诚泰分红款52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平湖诚泰、浙江诚泰承担案件的相应诉讼费等费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了《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二被告与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7日、2021年1月5日披露的临2020-050、临2021-002公告)。

  2021年4月12日,公司收到由海宁久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二被告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函》,公司同意向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浙江诚泰和平湖诚泰银行账户的冻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临2021-024公告)。

  二被告根据《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6,897.5935万元和平湖诚泰分红款200万元,尚余5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320万元分红款及全部利息未收到(详见公司临2021-035、临2021-048、临2021-054公告)。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6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2021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68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0日回复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并申报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持股2.27%的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得特”)以引进新股东的形式进行增资,投前估值为50,000万元,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61.110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638.8886万元,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955%。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交易各方及迈得特签订了《关于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关于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浩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叶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浩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076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是否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无。

  ●有董事是否对本次董事会某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无。

  ●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某项议案未获通过:无。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柳志强先生、傅黎瑛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三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启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吸收合并完成后,东山热电注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光耀热电承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光耀热电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双方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登记、通知债权人、办理税务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等具体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78)《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由董事胡明、董事会秘书宋将林负责计票,监事朱霞芳负责监票。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07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1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1-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2021年1-9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相关材料已经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已受理,尚需经过核准方可实施。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078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吸收合并完成后,东山热电注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光耀热电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一、吸收合并概述

  光耀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山热电是光耀热电的全资子公司,双方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业务销售等方面基本一致。为进一步整合光耀热电资源,简化管理环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光耀热电拟吸收合并东山热电。吸收合并完成后光耀热电存续经营,东山热电注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依法由光耀热电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Y4Q36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光耀村李家桥17号

  5、法定代表人:叶启东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机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暖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报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比例:

  ■

  10、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

  ( 二 ) 被吸收合并方

  1、公司名称: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53830T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洛隆路611号

  5、法定代表人:黄永友

  6、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1月30日

  8、经营范围:电力、蒸汽、自来水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不含饮用自来水)、蒸汽烘烫、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耀热电持有东山热电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光耀热电吸收合并东山热电。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光耀热电存续经营,东山热电将依法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二)合并范围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光耀热电存续经营,东山热电的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光耀热电承接。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光耀热电名称、股权结构等不变。东山热电全部在册员工于合并后成为光耀热电员工。

  (三)光耀热电、东山热电吸收合并登记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吸收合并双方将分别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光耀热电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双方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登记、通知债权人、办理税务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等具体事项。

  四、 本次吸收合并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光耀热电吸收合并东山热电,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光耀热电和东山热电主要从事电力、蒸汽销售,双方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业务销售等方面基本一致。光耀热电吸收合并东山热电后,业务上集中管理,有利于提升整体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整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光耀热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山热电为光耀热电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报备文件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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