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1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提名严斌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提名严海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提名严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提名涂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提名梁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提名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提名刘江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提名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提名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监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提名周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名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其中,上述议案中的2、3、4项议案均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四届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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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连同登记资料,于2021年11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四)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99-7175598
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传真号码:0799-6239955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1,投票简称:甘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因本次审议的2、3、4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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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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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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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1年11月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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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严斌生先生、严海雁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届满且新一届董事就任之日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严斌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严海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严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涂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梁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届满且新一届董事就任之日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江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第三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于2021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严斌生,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甘源食品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甘源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甘源食品(安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甘源食品(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严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2,426,980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剑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严海雁,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任甘源食品副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甘源食品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严海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25,220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严剑,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东莞市润达食品责任有限公司、江西正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甘源食品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甘源食品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务。
严剑先生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7.54%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62 %;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36.77%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 %;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66.03%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斌生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涂文莉,女,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2017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广州心赢销服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涂文莉女士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83%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62 %。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梁祥林,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深圳市高时石材有限公司、浙江苏强格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福斯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中心税务筹划专家等职务。
梁祥林先生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6.85%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62 %。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万厚雄,男,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9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人资处处长,现任公司人资行政中心总监职务。
万厚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江山,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法律、翻译硕士、国际法学专业。曾任北京国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中控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北京本慧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优选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萍乡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并兼任多家公司监事等职务。
刘江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张锦胜,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教师,南昌赣江生物化工厂研发部工程师,现任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副研究员,南京东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张锦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汤正梅,女,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会计、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高级经理,现已退休。
汤正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周国新先生、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国新,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食品工程专业。曾任职于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品管研发部经理,开封市开德利果酒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江西健康壹加壹饮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技术中心经理、副总监、监事等职务。
周国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国新先生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谢义先,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于萍乡市莲花县高州村委会委员、2012年8月-2015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技术部副总监、监事等职务。
谢义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义先先生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83%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62 %;在员工持股平台萍乡市铭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7%的份额,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甘新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甘新开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甘新开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甘新开,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曾任职于东莞长安平基鞋厂任保安队长,东莞长安展丰鞋厂任总务,东莞厚街新联食品厂任总务,福建泉州佳升机械厂任总务,现任公司保安队长。
甘新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汤正梅,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汤正梅
2021年10月26日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锦胜,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