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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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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调整年初预付款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马尔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概述

  1、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马尔”)设立于2011年5月2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持有其51%股权。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考虑,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产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9,435万元的价格转让浙江马尔51%股权,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2、本次挂牌交易浙江马尔51%股权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最终投资人并具体操办公开挂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3、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75342044Y

  住  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创业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宋永平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占51%、陈洁占29%、宋永平占2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机、电动机、微电机、水泵、电工专用机械及器材、制冷设备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2、经查询,浙江马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马尔股权取得的历史沿革

  浙江马尔成立于2011年5月,由陈洁、宋永平、陈德灿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4年7月,陈德灿将其持有的浙江马尔全部股权转让给陈洁。2014年7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5,610万元人民币收购陈洁持有的浙江马尔2,550万股股权(占浙江马尔全部股权的51%)。2015年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按原比例51%的份额对浙江马尔增资510万元,浙江马尔其他股东也按原比例对浙江马尔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浙江马尔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马尔3,060万股股权,占浙江马尔全部股权的51%。浙江马尔主要开展外转子风机、电机的生产、销售业务。

  4、本次转让的浙江马尔51%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浙江马尔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5、浙江马尔2020年度(经审计)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6、浙江马尔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评估”)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江马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万邦评估出具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1〕161号),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相关情况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马尔的资产账面价值239,923,904.22元,评估价值294,773,067.33元,评估增值54,849,163.11元,增值率为22.86%;

  负债账面价值103,300,048.24元,评估价值103,300,048.24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36,623,855.98元,评估价值191,473,019.09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肆拾柒万叁仟零壹拾玖元零玖分),评估增值54,849,163.11元,增值率为40.15%。具体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021年5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5,598,042.56元,浙江马尔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91,473,019.09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598,042.56元增值55,874,976.53元,增值率为41.21%。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浙江马尔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8,920,000.00元(大写:贰亿零捌佰玖拾贰万元),与账面股东全部权益136,623,855.98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72,296,144.02元,增值率为52.92%。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021年5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5,598,042.56元,浙江马尔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8,920,000.00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598,042.56元增值73,321,957.44元,增值率为54.07%。

  (三)评估结论的最终选取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浙江马尔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8,920,000.00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浙江马尔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1,473,019.09元,两者相差17,446,980.91元,差异率9.11%。

  万邦评估认为,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采用该方法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来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能对客户网络关系、商誉等无形资产单独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的价值,未能完全考虑企业未来获利能力,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综合考虑,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即浙江马尔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8,920,000.00元,与账面股东全部权益136,623,855.98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72,296,144.02元,增值率为52.92%。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021年5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5,598,042.56元,浙江马尔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8,920,000.00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598,042.56元增值73,321,957.44元,增值率为54.07%。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浙江马尔51%股权的权益价值为106,549,200元。2021年9月28日,浙江马尔股东会通过了2020年度分红的决议,按比例向全部股东分红6,000万元。2021年10月9日,公司取得了上述3,060万元分红款项。

  公司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在扣减分红金额的基础上,公司拟以9,435万元作为本次交易标的在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挂牌底价,未低于浙江马尔51%股权经评估后的权益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估定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负责。同时,不涉及需要特殊处理的债权债务问题,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七、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若转让成功,公司能获得部分现金流用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马尔的股权,浙江马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浙江马尔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浙江马尔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对股东利益不产生任何影响。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TCYJS2021H1356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亿利达股份及目标公司浙江马尔主体均适格,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浙江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符合国资管理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主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亿利达股份分别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前述报告在符合国资监管规定、相关会计、评估制度要求的情况下,合法、有效;亿利达股份依据上市规则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符合上市监管要求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若亿利达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则前述报告可适用于本次交易事项;待亿利达股份及浙江马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所需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后,本次股权交易行为即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上会浙报字[2021]第273号);

  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1〕161号);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通过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马尔51%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122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马尔51%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9,435万元,最终以成交价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最终投资人并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

  《关于通过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马尔51%股权的公告》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5:00,《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6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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