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5,572.03万元,增加2619.18%,主要因今年钢材价格上涨变化大,为锁定采购价格,经与供应商洽谈后,下半年开始汽车零部件业务材料付款由后付结算改为预付款订货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641.17万元,增加153.48%,主要系本报告期工装模具业务新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增加。
3.存货较年初增加8,952.46万元,增加33.89%,主要系工装模具业务订单不均衡性,本报告期前期投入增加,部分项目尚未到发运期。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62.64万元,增加116.36%,主要系进项税额增加。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461.23万元,增加65.85%,主要系新都分公司项目正在持续筹建,增加产线设备购置尚未完工,以及子公司正在进行模具和零部件产线升级改造。
6.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67.24万元,增加39.09%,主要系新都分公司筹建过程中产生的装修费。
7.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0,579.56万元,增加35.80%,主要系本报告期汽车零部件业务因销售量增加,对应未到结算期的材料款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2,003.55万元,增加559.79%,主要系本报告期年终奖励由年末计提改为按月计提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278.27万元,减少56.34%,主要系上年末发运项目较多,本年度期初应交税费较高。同时,本报告期进行前3季度研发加计扣除,使得2021年3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减少,使得应交税费减少。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02.78万元,增加66.59%,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重分类1年内应付的新都分公司厂房租金。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187.11万元,增加121.6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并对外背书的非9+6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12.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6,282.60万元,增加62.02%,主要系新都分公司建设项目贷款增加。
(二)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
■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6,426.04万元,同比增长70.6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9,835.16万元,同比增长68.35%,主要系本报告期各项业务销售收入均同比明显增加,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25%,工装模具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76%,航空零部件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37%。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36.19万元,同比下降53.78%,主要系本报告期将运输费、包装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使得销售费用同比减少。扣除上年同期运输费用影响,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0.28%。
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51万元,同比增长72.35%,主要系本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7.12万元,同比增长80.27%,主要系新都分公司产线投建使得贷款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同时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资产利息费用。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17.10万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系关于锂电科技股权投资改变核算方式后,不再对本公司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49.54万元,同比增长105.64%,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
7.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71.57万元,同比增长686.68%,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变动,其中因模具项目终验收完成、质保到期而将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对应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20.47万元,同比下降3236.60%,主要系本报告期与客户协商,收回工装模具暂停项目部分尾款,完成该项目收入成本结转,同时冲回上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21.04%,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33.41%,净利润同比增长204.78%,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明显增加。
(三)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211.78万元,同比增长33.64%,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967.22万元,同比增长48.27%,主要系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等增加。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59.81万元,同比增长108.7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办理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1.71万元,同比增长35.3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32.4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集成吉文完成增资,收到增资款3332.44万元。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222.88万元,同比下降46.58%,主要系上年同期增加三年期流动性贷款。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223.26万元,同比下降43.38%,主要系本报告期流动性借款减少,对应到期偿还的借款减少。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61.15万元,同比增长43.64%,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2020年度分红增加。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28.14万元,同比下降54.52%,主要系本报告期借入贷款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石晓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石晓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石晓卿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1-03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何君先生、张琪奕先生、褚克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并表决。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1-03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李国春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并表决。
4.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春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1-03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5,540,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54.50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4,009,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54.082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3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0.426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3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0.426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8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714%;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2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6.3423%;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3.65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97%;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8466%;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1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97%;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8466%;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1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97%;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8466%;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1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3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61%;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5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5,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1157%;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6.88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张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