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员工股权激励事项

  2021年8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242.8786万股的1.14%。其中首次授予48.0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50%;预留11.6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50%。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0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353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31.16%。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以23.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4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宜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宜所”)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由原股东尹学素、李忠慧、黄志橙、欧景云、魏富党、新投资者姚立生,上述6人以现金向佛山宜所增资4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后,佛山宜所的注册资本由3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3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由51%变更为28.33%,佛山宜所由公司控股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9月16日,佛山宜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了《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267,585.33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宇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映翰通”))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7,19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7.63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2,428,786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151,853.11元,扣除发行费用48,431,285.31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20,567.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2020年2月5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产生的超募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130,567.80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注:因为新冠疫情影响,请各位拟参会股东一定按照本会议通知时间提前登记,方便工作人员提前与公司所在园区沟通入园事宜。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