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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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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1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9%,主要为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7%,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173%,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及原材料订货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72%,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5、其他债权投资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新增并表子公司购买的债权融资计划所致;

  6、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61%,主要为新增并表子公司的城市服务业务设备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新增并表子公司的办公楼租赁,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按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8、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645%,主要为新增并表子公司的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所致;

  9、商誉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收购滨南股份,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规定确认商誉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603%,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69%,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12、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54%,主要为银行授信额度压降,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13、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627%,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14、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46%,主要为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202%,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16、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93%,主要为本期新增一家并表子公司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49%,主要为预收客户款项增加对应销项税额所致;

  18、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新增并表子公司发行定融所致;

  19、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新增子公司的办公楼租赁,2021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按规定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20、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新增子公司的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2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4%,主要为并表范围减少了一家子公司新永丰,而新增子公司的研发费用较少所致;

  2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0%,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3、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9%,主要为上年同期确认了子公司俄联合出表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2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89%,主要为本期将上年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2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2%,主要为本期处置部分公司车辆所致;

  2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767%,主要为本期计提未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产生的罚息所致;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2%,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5%,主要为上年收到处置子公司现金及分红,本期支付滨南股份收购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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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1)为控股孙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4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股东李鹏先生、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2)为控股孙公司滨南城环2,068.29万元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股份股东李鹏先生、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中标城市服务项目

  控股子公司滨南股份中标遵化市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金额153,618,888.00 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功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相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功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相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从首次执行日起直接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侯丹青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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