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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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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4亿元,同比增长28%;归母净利润16.56亿元,同比增长78%;净资产收益率13.35%,同比增加5.59个百分点;毛利率2.26%,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0.62%,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均创同期历史新高,经营效益持续提升。

  2021年三季度,公司继续调整客户结构,优化商品组合,深化综合服务,巩固在“渠道、物流、风控、科技、团队”方面的竞争优势。

  客户结构方面,公司一方面巩固与温氏股份、海大集团、嘉能可、武钢集团、中国铝业、中煤能源、恒力石化等老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加大力度拓展与本钢集团、ISPAT集团(印度)、紫金矿业等的战略合作,制造业企业服务量占比继续保持在50%以上。制造业企业对供应链服务需求多元化且稳定性高,违约风险低,牢牢构筑了公司稳定增长的基本盘。

  商品组合方面,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三大板块,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货量分别达到7231万吨、959万吨、6341万吨,合计1.45亿吨,同比增长14%。得益于服务收益、金融收益、交易收益的稳步增长,三大版块的毛利贡献分别达到31亿元、17亿元、19亿元,合计67亿元,同比增长78%。金属矿产板块中,不锈钢、钢材、铝等品类齐头并进,内部结构持续优化。

  2021年三季度,在能耗双控的大背景下,部分地区拉闸限电对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也对公司部分业务产生影响,但总体幅度有限。中长期看,得益于客户结构、商品组合、盈利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应对行业波动更加从容,经营能保持稳健且更有韧性。

  展望未来,公司将锚定“成为大宗供应链行业龙头企业,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企业”的战略愿景,持续深化以“全产业链服务”为核心的业务模式、以“服务收益”为核心的盈利模式,在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销售净利率水平,有信心超额完成2021年全年经营目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上表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税后利息12,644.55万元,扣除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73.03万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送中心”)签订《企业托管经营合同》,象屿集团分别将控股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托管给配送中心经营管理,托管期限三年,每年向配送中心支付托管费用分别为50万元、125万元。托管期限内,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现有资产权属不变,资产权属及收益分配仍归象屿集团享有。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铝业”),持有三门峡铝业3.1250%的股权。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合金”,股票代码:603045)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公司收购所持有的三门峡铝业股权。未来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福达合金的股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水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齐卫东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水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齐卫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水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齐卫东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纸浆期货交割库资质出具担保函。按照申请期货交割库约定库容及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峰值测算,约定库容货物峰值为约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为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6 年。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58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确定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6,4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7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59号《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董事会通过的担保事项。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0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57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75号文》”)以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7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175号文》以及《171号文》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6,4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7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59号《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58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传供应链”)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速传供应链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合约指定交割库资质出具担保函。根据约定的最大库容量(青岛2.5万吨、上海1.5万吨)和历史交易价格进行测算,本次此次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传供应链”),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根据上期所要求,须本公司出具相关担保函。速传供应链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库总库容为4万吨(上海库区1.5万吨,青岛库区2.5万吨),按照交割库约定库容及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峰值测算,约定库容货物峰值约为5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7层08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注册资本:215745.4085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林业产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化肥批发;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棉、麻批发;供应链管理;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仓储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厦门象屿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73.65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8.5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4.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49.65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02.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00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厦门象屿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33.4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51.4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9.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53.91亿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44.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5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7层06单元

  法定代表人:邓启东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无船承运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速传供应链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7.4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8.7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1.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44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8.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54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 速传供应链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67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1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6.98亿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2.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5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速传供应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速传供应链拟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开展相关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服务业务。根据上期所规定,由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速传供应链向上期所申请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出具担保函。担保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2年,因此担保期限不超过6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速传供应链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交割库资质出具担保函。为速传供应链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速传供应链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纸浆的交割仓库为:①存放期货商品的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骊山路179号骊山仓库,约定库容为2.5万吨;②存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建路505号长建仓库,约定库容为1.5万吨。)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2 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 2 年,因此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6 年)。

  按照上述期货交割库约定库容及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峰值测算,约定库容货物峰值为约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速传供应链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为5亿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此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申请上期所期货交割库资质要求及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新增担保外,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27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人民币438.15亿元(其中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16.34亿元,未经审计),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说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59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6日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4,346,100份,其中股票期权2,826,400份,限制性股票1,519,700股;

  ●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6,4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7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以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注:1、每股收益是指基本每股收益。

  2、上述“同行业”指申万行业分类“交通运输-物流II”中全部A股上市公司。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授予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6日;

  2、预留授予权益数量:4,346,100份,其中股票期权2,826,400份,限制性股票1,519,700股;

  3、预留授予人数:30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

  4、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1)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59元/股;

  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45元/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即4.56元/股;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即4.47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与首次授予相同。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首次授予相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与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和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实际授予日、授权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6,4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7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826,400份,行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9,700股,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预留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预留授予的授权日、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预留授予依法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厦门象屿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确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预留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1-060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小姐,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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