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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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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剑调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剑调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009号《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拟调整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与公司关联方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控股子公司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科宁家(中国))与关联人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尚科宁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拟调增杭州九阳向关联方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销售商品预计金额40百万美元,调增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销售商品额度为208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拟调减尚科宁家(中国)向关联方深圳尚科宁家采购商品预计金额1.5亿元,调减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采购商品额度为1亿元。

  3、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旭宁、杨宁宁、韩润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调整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

  住所:21ST FLOOR 23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香港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港币

  注册日期:2018年4月26日

  主营业务:制造业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2020年度,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实现营业收入188,483,499美元,净利润12,375,626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478,154美元,净资产5,761,551美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1-9月,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实现营业收入934,797,803美元,净利润94,553,928美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622,470,694美元,净资产99,041,378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5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日期:2018年03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韩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1XM057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和平东路幸福城商业大厦A701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电子软硬件的研发设计、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2020年度,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563,339元,净利润5,740,19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7,357,328元,净资产13,670,035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1-9月,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315,610元,净利润4,596,930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37,749,918元,净资产15,125,21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先生控制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方,杭州九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九阳向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销售商品构成关联交易。

  尚科宁家(中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尚科宁家(中国)向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不构成潜在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等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公司调整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调整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不少于(含)600万股,不超过(含)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1.56%,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上限数量12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6%,预计回购金额约为3.6亿元;按回购股份下限数量6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8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可能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影响:

  1、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2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6%,预计回购金额约为3.6亿元。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6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8%,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8亿元。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九、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5.81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5.56亿元,净资产为41.7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4.88%,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亿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6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75%、约占公司净资产的8.62%。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和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姜广勇先生和财务总监裘剑调先生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以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2021年10月26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年度存在进行法定减持的可能,除此外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旭宁,提议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办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公司回购股份完成、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公司将在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回购股份拟予以注销的部分,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该项支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六、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5、逐项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5.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5.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5.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5.04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5.05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5.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5.07 决议的有效期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6月23日、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需回避表决。议案2-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议案2表决通过是议案3、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其中议案5下设7项子议案,请逐项表决。

  三、 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760号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0571-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电子邮箱:002242@joyoung.com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

  特别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    公告编号为2021-044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旭宁、杨宁宁、韩润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    公告编号为2021-045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上限数量12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6%,预计回购金额约为3.6亿元;按回购股份下限数量600万股测算,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预计回购金额约为1.8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    公告编号为2021-046号《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19日(周五)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    公告编号为2021-047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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