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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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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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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了249,084 辆整车,同比增长12.80% ,包括88,098辆卡车,47,784辆皮卡,37,391辆SUV,75,811辆轻型客车。销售收入254.9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5.45%;净利润4.7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3.15%。
第三季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减少7.04亿元,减少比例87.53%,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存款投资减少。
第三季度末应收款项融资比上年末减少5.33亿元,减少比例65.38%,主要是由于应收票据贴现及用于支付货款。
第三季度末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加1.77亿元,增加比例39.14%,主要是由于产量增加带来的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第三季度末开发支出比上年末减少0.70亿元,减少比例40.06%,主要是由于开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
第三季度末合同负债比上年末减少4.12亿元,减少比例73.7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预收整车、 零部件款及保养服务款中部分款项已于本期转入营业收入。
第三季度末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加1.09亿元,增加比例49.97%,主要是由于期末应交税金增加。
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79亿元,增加比例38.79%,主要是由于销量增长以及新车型上市市场费用增加。
前三季度财务收益同比增加0.82亿元,增加比例为64.16%,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加1.19亿元,增加比例33.15%,主要是由于销量增长以及持续推动降本增效。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13亿元,减少比例152.82%,主要是本期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0.17亿元,增加比例为108.54%,主要是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41亿元,减少比例为348.91%,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减少及支付2020年度股利。
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35.36亿元,下降比例1636.92%,主要是由于支付2020年度股利。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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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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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邱天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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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邱天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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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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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金文辉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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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