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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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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上表中部分项目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填写为不适用,主要系上年同期数为负数,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MIM板块整合工作有序开展,但从全年看,预计该板块的经营状况不会得到实质改善,主要原因为:1、受到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和芯片短缺等对消费电子行业的影响,销售总量不达预期;2、由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体量与行业属性关系,MIM板块内的整合工作尚未完成,与集团其他板块的协同效应尚未有效建立,新经营班子在年初制定经营计划时尚未掌握经营全貌,部分整合实质举措仍未落地;3、受到原材料成本上涨、限电、汇率上升、国际物流成本上涨等综合因素影响,对经营造成多方面干扰。

  (二)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0亩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消费电子精密零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同日,上海富驰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2021年1月6日,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其以人民币2,902.00万元竞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编号为LTC2020-G2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其与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三)2020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4.20亿元在华南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华晶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或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指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11日,东莞华晶公司与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签署了《东城街道土地出让产业发展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四)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海富驰新增股本1,162.9834万股,同意公司及东莞华晶公司其他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公司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股本等事项。

  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东莞华晶公司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富驰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4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与了议案审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万元。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藤井郭行、多田昌弘、池田行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唐佑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4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万元。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5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该关联交易事项为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万元。

  关联董事藤井郭行、多田昌弘、池田行广分别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山根裕也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更,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5、公司独立董事对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睦金属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香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万元。该等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关联董事在对该项议案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由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香港”)日常经营需求增加,拟继续委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22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额度计划不变。

  1、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2021年度预计金额。

  2、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介绍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境外企业

  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町田市鹤间六丁目1番20号

  法定代表人:池田行广

  注册资本:日元9,04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各种金属粉末成形品制造烧结合金及其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2021年财年末(2021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190.2亿日元,净资产111.8亿日元;2020~2021财年实现营业收入-0.9亿日元,净利润1.9亿日元。

  2、睦龙(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区巧明街111-113富利广场16楼1608室

  法定代表人:HAGA MAKOTO

  注册资本:650万港元

  经营范围:塑胶制品和塑胶模具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睦龙香港总资产5,998.45万港元,净资产3,762.34万港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8,491.10万港元,净利润803.01万港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香港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睦金属、睦龙香港为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睦龙香港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2019年4月22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与睦金属签订的《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司向睦金属采购原料时,睦金属仅收取成本费用;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是合理必要的,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5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张小青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小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小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张小青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小青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小青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增加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唐佑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唐佑明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电话:0574—87841061

  传真:0574—87831133

  电子邮箱:tangym@pm-china.com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1、张小青女士的辞职报告;

  2、唐佑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附件:

  唐佑明先生简历

  唐佑明,男,中国籍,1983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7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曾担任公司人力资源科副科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事务办公室(证券事务办公室)主任,已于2017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现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龙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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