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918,5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发行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根据上述核准文件,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1,538,461股股份。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总数由165,133,017股变为206,671,478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陈洪凌、张祖秋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江昌雄、崔燕、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深圳德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保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5,133,017股增加至206,671,478股。
(二)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1,96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股份总数由206,671,478股变为205,479,51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江昌雄、崔燕、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深圳德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保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其相关规定或约定。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保隆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隆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保隆科技关于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918,553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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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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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