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5,153,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是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7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运”)等6名投资者合计发行443,755,47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2,800万元。
公司依照前述核准向广州恒运等6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的443,755,472股股票,及向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的85,298,869股股票,于2018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中,广州恒运等6名投资者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已于2019年10月2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广州越企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2021年10月2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1年8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经“每10股转增3.5股”由2,752,884,754股增加至3,716,394,417股,广州越企持有的前述限售股由85,298,869股增加至115,153,473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5,153,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广州越企,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7,952,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其目前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15,153,473股,本次申请全部解除限售,占公司当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3.20%,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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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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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广州越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违反承诺的情况,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广州越企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