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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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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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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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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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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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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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7,729.34万元,同比增长37.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91.63万元,同比增长58.32%。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2021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29,462.87万元,同比增长38.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88.52万元,同比增长51.61%。2021年7-9月,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毛利率实现环比增长1.69%。
2021年1-9月,国内外经济形势极其复杂,上游电子元器件市场供需形势依然严峻,国际运输市场也出现运输紧张及涨价的情形,在如此严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综合优势,通过提前备货、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向上游进行价格传导、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方式,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同时,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客户端交付,实现了前三季度的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尤其是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在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环比双层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毛利率环比较好增长,毛利率水平也逐步得到恢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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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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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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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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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要求,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准则要求,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我司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为此,我司根据所有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