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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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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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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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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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2月23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7月底,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285.4458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沪旭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非关联方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基金认缴总额的59.4095%。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投资首期款600万元已完成支付。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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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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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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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