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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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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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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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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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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收到西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批复》(批复编号:藏金监复﹝2021﹞6号),同意海徳资管作为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批参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在四川省设立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并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3. 2021年8月,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了编号【COAMC桂-2021-F-02-001】、编号【COAMC桂-2021-F-01-001】的《战略合作协议》 , 拟在不良资产业务、综合金融及其他金融领域业务方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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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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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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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及数据无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