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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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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76,253.4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5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28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8.07%,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新增为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解决该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该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3,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8,991.5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7,531,008.4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三花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6”。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年产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10月8日,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列数据口径均为不含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849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1,127,010.45元进行置换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花智控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三花智控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行为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三花智控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849号);

  5、浙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并办理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20,280股。

  三、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股票增值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的40%。公司股票增值权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18年11月5日,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1年11月5日届满。

  2、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

  注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本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注 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约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为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04%,高于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水平。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四、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份额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人,可行权数量为135,200股。具体如下: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六、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20,280股。我们认为上述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

  2、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16名激励对象满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1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35,200股。

  七、监事会发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20,280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1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0,280股。

  八、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1,070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约为101.43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2 日,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8、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综上,公司拟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 /(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 -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

  综上,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拟用于回购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20.53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 /(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 -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

  综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拟用于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80.89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61,07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综上,公司拟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8年11月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1月5日届满。

  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

  注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本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注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约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为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04%,高于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水平。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份额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76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6,465,940股。具体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7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7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共6,465,94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67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6,465,9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67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6,465,940股。

  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1,07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591,226,678股减少至3,591,065,608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至2021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8:30 -11:30,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2、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3、电子邮箱:shc@zjshc.com

  4、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0,投票简称:三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2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9525201040117616,作为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验资账户。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专户利息余额为6,646,133.54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将该专户利息余额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因此,经协商,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乙方及丙方已于2021年6月15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二、依据《监管协议》,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9525201040117616,用于甲方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0月25日,专户利息余额为6,646,133.54元(大写金额:陆佰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元伍角肆分)。

  现甲方、乙方及丙方就《监管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约定(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1、甲方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27,010.4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因此,1,127,010.45元将转至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开具的账户(账号:19525201040056053)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剩余5,519,123.09元将转至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525201040117624)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补充协议是对甲方、乙方和丙方于2021年6月15日签订的《监管协议》的修订与补充,冲突之处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开设专户(账号:19525201040117616,作为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验资账户。公司拟在该专户利息余额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该专户注销。办理注销事宜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在注销后划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849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张少波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新增为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解决该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该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127,010.4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公司独立董事对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849号)。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20,280股。公司拟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20,280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1,127,010.45元进行置换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20,280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1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35,200 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55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00股。综上,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7,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393元/股,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115元/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67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6,465,94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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