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45.20%,主要原因是本期承兑了部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94%,主要原因是本期PPP项目投入增加。

  (3)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75.68%,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在建清洁能源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核算。

  (4)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281.99%,主要原因是投入运营的PPP项目机组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5)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6.79%,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74.4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的设施设备租赁款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41.6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导致研发费用投入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4.8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工程款同比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1.93%,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增加。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同比增加367.65%,主要原因是本期外币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承建的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97,890.64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截至披露日,该项目已完工。

  (2)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195,600.00万元,工程施工总承包金额271,914.62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3)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建设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该项目暂缓实施。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4)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内容金额为273,401.3718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517.38MW,均正常运营。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50MW)、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增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534,812,408.78元,调增2021年1月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7,594,108.48元,调增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347,218,300.30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广东省阳江市工程建设市场,参与阳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工程建设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董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经营管理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在阳江市的控股子公司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阳江广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阳江广投,负责阳江广投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费按比例计提,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将与建工集团签订相关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委托经营管理具体事项。

  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迎春女士和陈鹏飞先生回避表决。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5.注册资本:937,590.50万元。

  6.成立时间:1990年4月6日。

  7.纳税人识别号: 91440000190330368U。

  主营业务:国内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资本运作等。

  8.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产权及控制关系见下图。

  ■

  10.建工集团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历史沿革

  建工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前身为广东省建筑工程局,于1953年成立,后发展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1990年4月6日,更名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是一个有68年发展历史的广东省建筑行业龙头企业,2018年1月,广东省属建筑工程板块企业实施重组改革,原建工集团与原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新的建工集团。重组后的建工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施工三类四项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咨询、水土保持编制、监理三项甲级及专业配套齐全的资质体系;拥有五项(规划、勘察、建筑、市政、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间接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粤水电,股票代码:002060)。搭建了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垦造水田平台等三个发展平台;设立了广东省绿色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端盾构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亚热带建筑技术公共实验室,全面提升规划、勘察、设计、投资、施工、监理、科研、检测、装备构件、运营管理等建筑业全产业链综合能力。

  (2)建工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建工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住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龙塘北路139号一楼。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黄国君。

  5.注册资本:10,1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1年8月3日。

  7.主营业务: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8.建工集团持有其51%股权,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根据阳江广投股东间的约定,阳江广投经营管理团队由建工集团负责组建,并按照建工集团的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和绩效考核,并接受建工集团的监督检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经营管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在参考标的企业的预计经营情况、市场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确定委托管理费用。

  五、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经营管理事项

  阳江广投全部经营管理权。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续根据实际需要可续签。

  (三)委托经营管理方案

  1.建工集团委托公司负责阳江广投经营管理工作,含党工团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确保阳江广投安全、规范、稳定运营。阳江广投的产权仍为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

  2.建工集团委托公司组建阳江广投的经营团队,经营管理团队包括按照成立阳江广投合作协议约定的由建工集团委派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等。其中主要管理人员须经建工集团认可。

  3.公司根据阳江广投业务性质及资质要求,组织阳江广投经营管理,配置相关人员,以满足经营管理需要为限。

  4.公司为阳江广投配置的所有人员的薪酬纳入阳江广投运营成本,按阳江广投薪酬制度执行,薪酬标准及员工考核由阳江广投制定,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列入年度预算。

  5.阳江广投生产经营除按照建工集团经营管理规定需报建工集团审批决策外,其余经营行为由公司负责决策并实施。阳江广投的生产经营管理需遵照公司对所属企业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阳江广投经营管理需要,制定阳江广投系列管理制度,报建工集团备案。

  6.公司应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阳江广投,创新管理模式,确保阳江广投经营安全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7.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回报以委托经营管理费方式实现,委托经营管理费采取固定管理费用与浮动收益费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计提标准为:

  (1)当建工集团按持有阳江广投股权比例获取的现金分红小于或等于阳江广投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10%)*30%*建工集团持股比例,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0。

  (2)当建工集团按持有阳江广投股权比例获取的现金分红大于阳江广投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10%)*30%*建工集团持股比例,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30万元+(建工集团按持有阳江广投股权比例获取的现金分红-阳江广投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10%)*30%*建工集团持股比例)×分成系数。

  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如果计算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1,000万元。

  (3)建工集团每年对公司下达阳江广投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包括目标利润及营业收入、承接任务、安全生产等其他各项考核指标,其中目标利润与分成系数相关。当阳江广投实现的利润低于目标利润的50%时,分成系数为20%。当阳江广投实现的利润达到或超过目标利润的50%但未达到目标利润时,分成系数为35%。当阳江广投实现的利润达到或超过目标利润时,分成系数为50%。

  (4)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在建工集团完成上述考核并收到阳江广投按股权比例分红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公司提供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四)建工集团的权利和义务

  1.建工集团依法对阳江广投资产享有股东财产权。

  2.按阳江广投章程约定行使股东表决权。

  3.对公司的受托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受托经营目标及责任进行考核,并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等。

  4.按照阳江广投章程规定履行股东出资义务。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阳江广投章程规定属于建工集团的其他权利或义务。

  (五)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实施阳江广投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阳江广投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保证委托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维护地方政府、上级管理部门及其他社会主体关系,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

  3.按照协议约定收取委托经营费用。

  4.妥善保管建工集团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阳江广投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5.接受建工集团的监督、检查与质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受托经营管理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拓展广东省阳江市工程建设市场,参与阳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工程建设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建工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79,656.28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金额为24,637.05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2021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266号)》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

  为拓宽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拟为其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宽限期1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贷款明细表

  ■

  上表中除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能”)外,其他均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腾能为新疆粤水电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西能”)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持有四川西能60%股权,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持有四川西能40%股权,本次西藏腾能拟贷款6,000万元,新疆粤水电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3,600万元,西藏腾飞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2,400万元。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路西大桥西南处。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09年3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5.注册资本:22,8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电开发、风力发电、电采暖、供热、热力销售、电力销售。

  7.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原工行家属楼一单元二楼。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蔡勇。

  5.注册资本:24,201万元。

  6.经营范围:风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7.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9.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B3幢6层1-3号。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19日。

  4.法定代表人:冉建新。

  5.注册资本:8,25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

  7.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夏辉。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风力发电,风力资源开发投资等。

  7.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夏辉。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等。

  7.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光伏产业园。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高飚。

  5.注册资本:3,621万元。

  6.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7.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七)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肆区西街(原环保局办公室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4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5.注册资本:5,594万元。

  6.经营范围:向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投资。

  7.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八)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新型光伏工业园区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4月10日。

  4.法定代表人:高飚。

  5.注册资本:12,542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与技术咨询。

  7.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九)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德吉村4组。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6年5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5.注册资本:8,3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发电。

  7.西藏腾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西藏腾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西藏腾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区。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钟国庆。

  5.注册资本:23,394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运行、维护等。

  7.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8.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自贷款办理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扩大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贷款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

  2.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186,170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10,860.01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华隧集团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承担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合同金额434,853.5607万元,其中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186,815.7598万元。为完成该项目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任务,公司拟向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威”)采购盾构管片6606环(合计56943.72m3),单价1,155元/m3,总价6,57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利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盾构施工任务,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招标确定华隧威为项目盾构管片的供应商,单价1,155元/m3,总价6,577万元。

  由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隧威为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华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华隧威采购盾构管片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迎春女士和陈鹏飞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

  (二)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市新公路白贤堂。

  (三)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沈云泽。

  (五)注册资本:11,000万元。

  (六)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31914787860。

  (七)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等。

  (八)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隧集团持有华隧威99.5%股权,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持有华隧威0.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华隧威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历史沿革

  华隧威原名广州锻压床厂番禺分厂,成立于1996年12月12日。2009年12月华隧集团、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基础公司”)和广东省建筑机械厂(以下简称“建筑机械厂”)公开拍卖方式受让广州锻压床厂番禺分厂全部股权,受让价5,000万元。2010年3月5日更名为华隧威。

  根据建工集团《关于同意组建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的批复》,并报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华隧威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0万元,其中,华隧集团持股51%,基础公司持股24.5%,建筑机械厂持股24.5%。

  经2010年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华隧集团分别收购基础公司和建筑机械厂所持有的49%股权,华隧集团持有华隧威100%股权。

  经2017年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华隧集团于2017年8月15日将持有华隧威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华隧集团持股99.5%,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持股0.5%。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关联关系:华隧威为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华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十一)华隧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施工,为完成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任务,公司拟向华隧威采购盾构管片6606环(合计56943.72m3),单价1,155元/m3,总价6,577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同意后签订采购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是为了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盾构施工任务,工程项目施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华隧威(包括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79,656.28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盾构施工任务,向华隧威采购盾构管片,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招标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工程项目施工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所以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宽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盾构施工任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采购盾构管片6606环(合计56943.72m3),单价1,155元/m3,总价6,577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广东省阳江市工程建设市场,参与阳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工程建设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阳江市的控股子公司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7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