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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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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738,162,290.45元,较期初增加86.47%,主要系受限票据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811,730,507.80元,较期初增加34.94%,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货款增加;

  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1,888,728,578.49元,较期初增加63.59%,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票据回款增加;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2,114,473,983.84元,较期初增加152.24%,主要系生产规模增加预付原辅材料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2,788,240.47元,较期初减少43.41%,主要系往来款减少;

  6、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3,698,524,545.08元,较期初增加72.49%,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存货周转量增加;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0.0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收回融资租赁款;

  8、报告期末,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91,975,930.55元,较期初减少39.51%,主要系赎回部分债权投资;

  9、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0.0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收回融资租赁款;

  10、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657,315,025.54元,较期初增加46.74%,主要系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控股变为参股公司及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11、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余额为1,438,766,580.42元,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列报;

  12、报告期末,开发支出余额为1,029,133,895.97元,较期初增加42.88%,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

  13、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488,127,363.51元,较期初增加31.71%,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1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090,675,257.72元,较期初减少35.54%,主要系公司优化债务结构;

  15、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6,364,190,103.02元,较期初增加41.02%,主要系规模增加应付材料款增加;

  16、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为2,480,228,156.67元,较期初增加44.14%,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

  1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392,753,378.47元,较期初增加1598.98%,主要系计提股权激励;

  1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433,449,949.90元,较期初增加96.38%,主要系利润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65,049,661.17元,较期初减少33.22%,主要系往来款减少;

  2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减少;

  21、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15,297,453,188.51元,较期初增加65.81%,主要系公司优化债务结构;

  22、报告期末,应付债券余额为799,438,015.14元,较期初减少60.01%,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公司债;

  23、报告期末,租赁负债余额为883,701,321.80元,主要系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影响;

  24、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97,341,479.99元,较期初减少60.37%,主要系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影响;

  25、报告期末,递延收益余额为476,745,527.88元,较期初增加67.06%,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

  26、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750,997,937.59元,较期初增加38.20%,主要系根据税法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增加;

  27、报告期末,库存股余额为329,929,799.76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激励;

  2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发生额为29,089,053,073.51元,较同期增加117.46%,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提升,销售规模增加;

  29、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发生额为23,265,569,438.52元,较同期增加114.38%,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提升,销售规模增加;

  30、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122,642,882.92元,较同期增加48.18%,主要系公司流转附税增加;

  3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发生额为647,767,094.46元,较同期增加55.86%,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股权激励;

  3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发生额为1,421,717,636.57元,较同期增加237.76%,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

  3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发生额858,046,331.33元,较同期增加153.24%,主要系对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3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为29,108,947.41元,较同期增加1421.48%,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冲回;

  3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437,320,328.16元,较同期减少1428.82%,主要系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增加;

  36、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发生额为-2,979,373.50元,较同期增加83.71%,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

  3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为315,818,662.03元,较同期增加69.59%,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增加;

  38、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发生额为515,873,373.47元,较同期增加82.26%,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增加,归属少数股东的利润增加;

  39、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6,155,265.39元,较同期增加55.46%,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

  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6,171,710.67元,较同期减少37.21%,主要系去年同期定增所致。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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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1年是公司完成所有制改革的第一年,围绕“9205”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坚决推行“半导体光伏材料全球领先战略,半导体材料追赶超越战略”的实施。前三季度,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形态变革,释放企业活力;推动技术创新、制造方式转型、产能扩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尽管第三季度行业大环境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双控”政策等不利影响,公司积极统筹调整相关运营安排,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及制造模式的优势,持续降本增效,实现业绩逆增长。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9亿元,同比增长117.5%;含银行汇票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61.9亿元,同比增长54.9%;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1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同比增长226.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93.1亿元,较年初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4.9亿元,较年初增长11.9%。

  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半导体光伏业务板块:报告期内,(1)公司G12产品规模提升加速、产品结构转型顺利,利用G12产品差异化优势,缓解下游客户成本压力,提升自身竞争力。(2)通过一系列技术进步,三季度单位产品硅料消耗率进一步降低,硅片A品率大幅提升,较大程度保障公司盈利能力。(3)面对多晶硅原料价格的快速上涨,公司通过长期构建的良好供应链合作关系,较好地保障了公司产销规模提升。

  2、半导体材料业务板块:报告期内,(1)公司产能规模持续提升,8-12英寸抛光片、外延片出货量加速攀升,产销规模同比提升90%以上,预计2021全年可实现营收超20亿元。(2)特色工艺+先进制程双路径发展,着重加速先进制程产品发力,8英寸RTP、SOI及12英寸IGBT、CIS、PMIC、DRAM、DDIC、28nm Logic等新产品陆续送样验证,产品维度加速升级。(3)借助半导体市场快速增量契机,立足国内市场,与战略客户协同成长的同时,与多家国际芯片厂商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为全球业务拓展奠定了客户基础。

  3、现代制造业转型方面:随着工业4.0生产方式在公司各产业板块的作业流程和作业场景的应用,报告期内,人均劳动生产率继续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和一致性持续提升、原材辅料消耗得到有效改善,工厂运营成本持续下降;同时与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自身和客户竞争力;有力的推动了210产品的产销规模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4、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在新体制和机制下,公司战略方向清晰,组织团队充满活力;内部各项经营工作强长板补短板,经营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流程优化、效率更高。

  展望全年,在“双控”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给全行业带来的巨大压力下,公司将根据半导体光伏市场及产业发展趋势,结合 G12产品技术和叠瓦产品技术优势及产业化进程,围绕经营目标,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速抢占技术红利,保持公司业绩强劲增长,加快实现全球领先。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半导体光伏产业

  2021年前三季度,由于行业供应链供需失衡、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使得成本压力传递至产业链各环节,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终端需求的发展。公司作为半导体光伏材料行业领域的龙头,围绕设备理论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升级和成本下降开展技术创新,通过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know-how的应用实现了人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原辅料消耗有效改善,工厂运营成本持续下降。

  公司通过长期构建的良好供应链合作关系,利用G12差异化产品优势,缓解下游客户成本压力,较好地保障了公司产销规模提升,同时与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自身和客户竞争力。此外,公司有效控制存货规模,降低未来经营风险。

  半导体光伏材料板块,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成员已达89家;报告期末,G12硅片的市场渗透率由年初6%提升至20%,单晶总产能提升至73.5GW(其中G12产能占比约59%)。业内最大单体太阳能级单晶硅投资项目——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宁夏中环六期项目)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21年底开始投产,2023年全部达产。半导体光伏晶片加工领域,公司在天津和内蒙地区实施的钻石线切割超薄硅片智慧工厂项目投产顺利,依托工业4.0及智能制造优势,劳动生产率和G12产线直通率大幅度提升,人均劳动生产率达到1,000万元/人/年以上。公司有信心按照既定战略加快G12规划产能建设步伐,在半导体光伏材料产业建立持续领先优势。

  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板块,公司光伏组件产业发展思路持续专注于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技术领先的科技投入和工艺创新。叠瓦与G12大硅片结合的平台技术得到全球光伏电站安装商和分布式电站安装商的青睐,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围绕着叠瓦组件产品的性能提升、成本下降,公司持续开展了叠瓦3.0产线的组件技术研发和PERC3.0电池技术研发,同时与国内领先的G12 PERC电池制造商协同创新、联合创新提升产品性价比。江苏地区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产能实现6GW;天津地区投建的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已正式进入投产阶段,整体产能规模稳步提升,推动整个光伏链条的技术能力提升、商业价值提升。

  基于MAXEON公司拥有的IBC电池-组件、叠瓦组件的知识产权和卓越的研发能力,公司推动MAXEON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拓展电池、组件的制造体系和地面式电站、分布式电站的市场开发业务,快速建立海外产业布局和全球供应链体系,提升美国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MAXEON公司海外项目know-how转移有序进行中,相应设备已经在运往海外工厂的过程。

  2、半导体材料产业

  半导体产业在周期性起伏中稳步发展,近几年更是成为全球贸易的战略性产业。2021年,中国经济复苏态势远超世界平均水平,从半导体行业来看,中国也是最强劲的动力与增长最快的市场。

  中国半导体市场供需存在一定失衡。在5G、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应用的驱动下,“超级周期”持续,预计今年全年将实现超历史平均水平的高速增长。行业各机构预测供以汽车电子为主的功率半导体供需持续紧张,消费类电子已出现供需缓解迹象,行业库存增加趋势初显,但短期之内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报告期内半导体材料板块:

  (1)在客户方面,8英寸及以下产品已基本实现国内客户全覆盖,12英寸产品抓住特色工艺增量机会并实现规模化量产,已成为多家客户Baseline,主要客户销售占比逐步提高。借助与国内一线IC客户全面合作带来的技术突破、质量管理、与Know-How积累,与客户间黏性逐渐增强。全球芯片产能紧张背景下,国际硅片厂商扩产速度慢于国内,公司迎来更开放的国际客户配合机会,与多家国际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协议(LTA),同时提升Total Solution服务能力,增强全球化竞争力。

  (2)供需平衡方面,汽车电子主要拉动8英寸硅片需求上升,8英寸及以下订单增量超预期,公司在加速推进江苏大硅片项目产能扩充的同时,启动天津工厂扩产,并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订单交付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以消费类电子及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需求的不断拉动下,12英寸产品国内客户订单爆增,公司通过加速新产线调试释放有效产能,提升交付率。

  (3)项目投资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已形成月产能8英寸65万片,12英寸10万片,新增布局小直径扩产和8英寸新产品项目;预计2021年年末实现月产能8英寸75万片,12英寸17万片的既定目标。

  (4)技术研发和客户认证方面,通过工艺提产和研发降本,8英寸产品提升可对标国际一线厂商的产品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效果显著,12英寸产品处于增量和突破期,加快CIS及特色Logic(DDIC、PMIC)量产速度,产品维度加速升级。

  (5)内部管理方面,持续打造“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制造能力,推进工业4.0在工厂的全新应用,提升管理精细化,实现数据挖掘、快速响应、决策支持和战略支撑。注重国际供应链布局和国内供应链培育,实现技术创新与成本突破,协助建立健全的半导体质量体系,稳定供应质量,构筑完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才团队建设秉承60余年半导体产业深耕所积累的自主研发精神和工程师文化,注重人才自主培养和橄榄型组织建设,提高人员效率,提升骨干占比,同时结合先进的商业化理念,吸纳行业精英,兼容并蓄,着眼全球半导体市场,打造根基稳健、开放融合的企业文化。

  公司将继续践行 “上坡加油”理念,持续完善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覆盖面,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着重提速海外销售网络搭建,提升国际客户服务能力,实现2021年全年效益倍增。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第五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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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战慧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战慧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战慧梅(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暨总经理:沈浩平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存货减值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

  (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9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1-9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1年1-9月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34,936.65万元,长期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8,617.2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78.16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因募投项目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西夏支行(以下简称“银行”) 签订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微电子工业区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205018354000000105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701007880140000589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64050112150000000687。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290200412920015925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申万宏源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申万宏源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申万宏源的调查与查询。申万宏源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申万宏源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志文、曾文辉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及子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及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申万宏源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及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银行按月(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申万宏源。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各方一致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此专项账户开通网银。公司及子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伍仟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20%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申万宏源,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申万宏源出具对账单或者向申万宏源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申万宏源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子公司或者申万宏源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申万宏源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申万宏源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西夏支行《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8.7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4日公告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388.71万元,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388.71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CAC 证专字[2021]0605号)予以确认。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8.71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8.71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8.71万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环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中环股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核查意见》;

  5、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4日公告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和借款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环”),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40,000.00万元对宁夏中环进行增资,全部用于增加宁夏中环的注册资本;同时,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宁夏中环在不超过550,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用于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后,宁夏中环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35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四、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园58号

  3、法定代表人:江云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太阳能硅棒(锭)和硅片、半导体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房屋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7、股权情况:中环股份持有宁夏中环100%股权

  8、履约能力:宁夏中环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其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因宁夏中环成立于2021年2月,尚未开展实际运营,故暂未提供主要财务数据。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环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环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环增资及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中环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环增资及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做出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中环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4日公告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三、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资金明细表。

  (3)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展向财务部门提交置换申请后,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监管银行发出指令,将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2、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每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3)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展向财务部门提交置换申请后,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监管银行发出指令,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环股份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807,157股,发行价格为45.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7.3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38,481.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9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4日公告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因募投项目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近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26,95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中环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中环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核查意见》、《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传真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8.71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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