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体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森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体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体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森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66)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对《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2021-063号)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2021-064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布局,经过研究分析,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参与条件。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65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设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投资论证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是顺应新能源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参与条件,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以上第一、二项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2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新建细则内容充实,条款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的加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内容结合了公司实际需求,同意修订。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管理、发展需要。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议202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各方面的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投资决策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布局,有较高投资价值。融资对象为大型央企,运营规范,投资安全边界较高,风险可控。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设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新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新设新能源公司契合国家能源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组建方案可行性强,风险可控,有利于川投能源在攀西地区获取新能源项目资源。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投能源)拟直接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风电”)增资项目。
●投资金额:126,801.36万元(含北京产权交易所基础服务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提案报告》,公司拟直接投资126,801.36万元(含北京产权交易所基础服务费)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二)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中广核风电公司近3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3060双碳”战略目标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有利于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进行战略储备。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126,801.36万元(含北京产权交易所基础服务费)
(二)董事、监事席位:无
(三)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设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并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目标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目标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目标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目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目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10.审议批准目标公司上市前股权融资方案;
11.审议批准目标公司上市资本运作方案;
12.审议批准目标公司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13.审议批准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其他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目标公司股东会会议对前款第7至9项、12、13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全体股东通过,其他事项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全体股东通过。
五、风险揭示
本次投资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有较为充分认识,将密切持续关注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4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私募基金间接投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投能源)拟作为核晟双百双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核晟双百双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间接投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风电”)增资项目。
●投资金额:49,978.381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本次合作基金只参与投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因此本次投资风险整体可控,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提案报告》,公司拟作为核晟双百双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间接投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并与各合伙人签订了《核晟双百双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投资金额49,978.3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核晟双百双碳的基本情况
核晟双百双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JQJ47F,并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登记编码:SSM685。核晟双百双碳基金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22室-40。核晟双百双碳基金拟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进场交易的方式参与对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投资。除此之外,基金不从事其他任何投资业务。
三、关联关系
核晟双百双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本次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外,核晟双百双碳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核晟双百双碳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公司董监高未在核晟双百双碳中担任任何职务。
四、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采用双GP模式,由普通合伙人双百开拓(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职权如下:
1.委托管理人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及处理根据适用法律可以受托处理的其他事项。如管理人未能按照管理人与合伙企业签署的委托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义务,导致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受损,经协议第6.4.3条约定的决策程序后,可以更换管理人;
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召集、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未经另一名普通合伙人同意,任一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权益,但转让给关联方的情况除外;
4.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收益分配;
5.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参与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
6.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无需就其认缴出资向合伙企业缴纳管理费。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非关联方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0.3%计算,按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五(5)年一次性计提管理费,即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1.5%将存放于合伙企业账户;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的,仍按实缴金额×0.3%/年收取管理费。
(三)利润分配
除非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或合伙人另有约定,合伙企业从目标公司获得的利润、分红以及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获得的其他收入,均按各合伙人各自的投资额占比进行分配;如合伙企业根据第7.2.1条第(1)项约定的非交易过户方式或第7.2.4条第(2)项的将标的权益转让给合伙人的方式实施投资退出,则每一名普通合伙人按其权益比例享有的标的权益应直接过户/转让给该普通合伙人,除非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每一名有限合伙人按其权益比例享有的标的权益应按以下顺序和方式予以过户/转让:
首先,过户/转让给有限合伙人,直至过户/转让至该有限合伙人的标的权益对应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按本协议第7.2.2条第(2)项、第7.2.4条第(2)项的方式确定)达到该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其次,如仍有剩余的标的权益,继续过户/转让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过户/转让至该有限合伙人的所有标的权益对应的公允价值以及该有限合伙人已经获得的所有分配(包括期间收益分配和其他收入分配)能够使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累计实缴出资额按每年8%单利实现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时间为自每次认缴出资通知书载明的到账日期起分别计算至该有限合伙人已经获得的所有分配(包括非现金分配、期间收益分配和其他收入分配)的分配时点;
最后,如仍有剩余的标的权益,按以下方式分别过户/转让给管理人及该有限合伙人:(i) 20%过户/转让给管理人,(ii) 80%过户/转让给该有限合伙人。管理人根据本第(3)(i)项获得过户/转让的标的权益称为“业绩报酬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由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中广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核晟双百双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本次投资符合国家“3060双碳”战略目标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有利于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进行战略储备。本次投资是公司为提高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持股比例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揭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有充分认识,将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公司名称: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拟出资10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后续资金按项目进展拨付
一、对外投资概述
川投能源拟投资新设“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为准),新公司定位为川投能源在攀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平台,川投能源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10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地:攀枝花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负责光伏发电、风电、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充电桩、城市垃圾发电、综合能源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能的生产销售。(以最终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设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发展情况,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风险,提高收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投能源”)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6,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