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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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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79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 之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 之收购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持股 65%,公司持股 35%,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 100%股权和 JOT 100%股权。

  2、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签订《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 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 100%股权和 JOT 100%股权,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 8 亿元人民币(后续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 80.2%,公司持股 19.80%。经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确认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 7.71 亿元人民币,其中 JOT 100%股权的对价金额为交易基准日 JOT 账面经审计净资产,剩下款项全部作为富强科技 100%股权的对价金额。目前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后续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永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永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80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8,885,6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137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2,82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22%。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46,068,7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5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816,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19%。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JOT Automation Ltd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230,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3%;反对61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562%;反对6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80%;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5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066,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1%;反对7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7%;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358%;反对7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315%;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赵胜律师、柳金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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