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拥有对大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中服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的3户债权。截至2021年5月21日,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债权项下查封物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华融网查看:http://www.chamc.com.cn/。
处置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公开方式,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30%)。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全款付清后权利移交买受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投资者信誉好,需按我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11月22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46602;郑女士,联系电话:0898-667346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898-66734669。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传真:0898-6670004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本金 欠息(含复利) 总计
1 大印集团有限公司 1.海南大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2.海南龙盘园农业投资有限公司;3.海南大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大棒集团有限公司5.王棒;6.彭松琴;7.王鹏;8.梁丹;9.王雅琪;10.原泉;11.王彩叶;12.王清 124,211,493.49 125,471,613.07 249,683,106.56
2 海南中服进出口有限公司 1.王强、张国华;2.张淑英、王永达 0.00 522,271.23 522,271.23
3 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 海南大通房地产总公司 3,910,493.95 22,773,223.67 26,683,717.62
合计 128,121,987.44 148,767,107.97 276,889,095.41
注:计算截止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依据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我司的收益、费用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