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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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1.01%,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并支付内蒙古博斯泰51%股权的转让款综合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7.42%,主要系公司上年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076.36万元,主要系本年加强专业化的市场推广预付的推广费用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8.72%,主要系本期收回前期向第三方合作厂家支付的保证金;
(5)存货较期初增加44.46%,主要系公司产品米格列醇片、多潘立酮片分别于2021年6月和2020年8月进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销量提升对应原辅料及产成品备货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4.2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增长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498.55万元,主要系维奥制药新建原料药车间及生产线配套项目于本年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商誉较期初增加2,880.5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内蒙古博斯泰形成商誉2,880.53万元;
(9)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2,005.95万元,主要系到期兑付前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应付票据所致;
(11)合同负债减少2,671.91万元,主要系上期期末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预收款项,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87.75万元,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支付所致;
(1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52.20万元,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计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减少341.95万元,系上期期末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预收款项,本期确认收入部分对应的增值税;
(1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76.38万元,系本期收购内蒙古博斯泰51%股权所致;
(16)营业收入整体较上年同期增长28.47%,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瓜蒌皮注射液及自产产品米格列醇片、红金消结片、多潘立酮片、蒙脱石散等的销售均较上年同期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1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3.31%,主要系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推广投入,短期内营业成本增速高于营业收入;
(1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3.27%,主要系公司销售业绩增长而增加的增值税附加税,及公司自建房屋转为固定资产后征收房产税综合影响所致;
(19)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5.30万元,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按进度投入所致;
(2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8.60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拓宽与银行的合作,增加利息收入,以及本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综合所致;
(2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2.47万元,主要系本年维奥制药收到彭州市发改委产业政策补助款104.00万元、多潘立酮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款共260.00万元所致;
(2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6.09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与之对应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2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97.8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款项,转回前期计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减少74.80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存货减值损失的调整,本期无此事项;
(2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70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失;
(2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96.14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免于退还的市场赔偿款350.00万元所致;
(2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5.38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向河南洪涝受灾地区捐赠药品,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95万元,系本期收购内蒙古博斯泰51%股权所致;
(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4.37%,主要系报告期业绩较同期增长以及加强应收管理现金回笼增长所致;
(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830.4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累计形成现金净额较同期减少3,00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059.23万元,收购内蒙古博斯泰51%股权支付现金净额2,944.62万元,以上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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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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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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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目标,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规定,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的部分需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90,125股;另由于原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8,500股。2021年7月1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191,769,000股减至191,190,375股。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91,769,000股,扣除回购的578,625股,余191,190,3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295,230.00元。2021年7月14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4、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内蒙古博斯泰股东王键泽先生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06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为内蒙古博斯泰的控股股东。2021年9月2日,内蒙古博斯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5、2021年8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至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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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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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高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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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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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冯岚因公委托肖兴刚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彭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李玲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