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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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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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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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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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公司拟进行再融资事项。2020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的申请审核通过。2021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晓霞、石志微及其关联人施银节与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其分别持有的乐清启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乐清升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乐清星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公司持有的义乌市启育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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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石晓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爱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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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晓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爱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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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