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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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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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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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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关于重组所涉资产过户的相关事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截止报告期,公司已完成交付或过户的资产账面价值(截止交割审计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为35,711.85万元,占同时点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38,847.65 万元的91.93%。对于部分资产未完成过户问题,本公司和相关方已有妥善安排。根据《资产交割补充协议书》,公司与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自相关置出资产交付之日起,置出资产(无论该等资产的交付是否需要办理及是否已完成产权过户、权益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和承担,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对置出资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利,并承担该等资产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损益。

  2. 关于重组所涉债务转移的相关事项

  截止报告期,置出债务中已取得同意函的负债账面价值为10,622.79万元,已于期后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15,227.53万元;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7,816.80万元。上述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债务共1500余笔,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债务的账龄均超过两年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截止报告期末,银行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933.20万元,短期内共管账户资金能够满足清偿重组债务要求。

  3. 关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的中小股东索赔的情况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12月8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共计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1644份。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案件中347起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1159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司对其中1128起案件提起了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上诉的案件陆续进行结案,结案方式为发回重审。公司已就中小股东诉讼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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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刘清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进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思蒂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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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清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进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思蒂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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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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