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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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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9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破产清算概述和进展

  2019年12月9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305民破申1号)及《决定书》,同意受理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2021年7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公司收到七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桂0305民破1号之一),七星区人民法院宣告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

  近日,公司收到七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桂0305民破1号之四),现将《民事裁定书》公告如下:

  本院认为:现最后分配已完结,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向本院提交《关于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应终结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2016年8月,东方投资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签署了本金2.2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东方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东方”)15%股权和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星空”)2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及彭朋先生等提供保证担保。该笔信托贷款已于2019年8月到期。该笔债权已转让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深圳分行”)。

  2015年8月,东方投资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了本金2.88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东方投资以水木动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动画”)66.6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及彭朋先生提供保证担保。最终剩余1.02亿元本金银行贷款已于2020年2月到期。该笔债权已转让给广西南雅宝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雅宝鑫”)。

  徽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南雅宝鑫已向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次东方投资分配结果对上述两笔债权金额认定的影响需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渤海信托(后转让给徽商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本金2.2亿元和相应利息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29亿元,对桂林银行(后转让给南雅宝鑫)借款本金1.02亿元和相应利息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1.04亿元。

  上述事项的进展对公司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请及时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的数据。

  2、2016年5月,东方投资作为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入伙了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佰川基金”),在签署合伙协议的同时,公司向佰川基金的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全部应缴出资到账之日起满33个月后或投资项目退出之日(孰早),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支付其实缴出资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则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佰川基金的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回购或差额补足义务。佰川基金合伙企纠纷案件,公司败诉。

  佰川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未向东方投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对佰川基金合伙企业纠纷案件败诉计提预计负债1.51亿元。

  佰川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已向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3、2016年11月,东方投资作为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入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航泰基金”),公司向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承诺当核算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时,对信托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及东方投资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目标合伙企业的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不足以达到约定金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责任。

  2021年8月11日,公司披露航泰基金优先级人合伙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 诉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鉴于东方投资的破产清算程序完成并终结,公司对东方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确定无法收回,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对东方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该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以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桂0305民破1号之四)。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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