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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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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收到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联路 102 号,邮政编码为:410000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十七层。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8日取得了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办公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联路 102 号”搬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号”。

  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由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自2021年6月30日起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1,081,340,098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6,268,019.6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8月3日实施完毕,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五、关于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为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提供建筑施工等服务。公司子公司2020年之后未再新承接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2020年恒大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率为5.83%,2021年1-9月恒大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率为2.27%。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客户评价制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41.95亿元,其中已到期尚未兑付的应收票据19.19亿元,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重分类为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签署协议通过以房抵款、接盘续建至预售节点通过销售回款等解决方案落实解决逾期商票7.95亿元;并就10.84亿元债务签署抵债意向协议;另有5.45亿元债务已达成抵债意向,目前正在就具体解决方案履行内部报批程序。后续公司将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加强与地方监管部门、恒大集团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化解涉及恒大集团应收票据兑付的问题。公司不排除利用优先受让权以及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一)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参与“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竞拍,取得“兰溪市陈家井矿区建筑用石料项目”。2021年6月25日,公司就采矿权项目与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采矿权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浙江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未来社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设立“浙江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暂定名)。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公司PPP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对已存在租赁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未按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的PPP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产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升运营质量,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管理人设立“浙江建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9月30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2021年第三季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3,214,796.37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3,214,796.37元,导致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283,214,796.3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建投”)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产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升运营质量,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管理人设立“浙江建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公司依据业务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此次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储架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申请50亿元储架额度,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储架额度2年内有效,在额度注册后1年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具体每期规模根据公司需求和基础资产规模确定。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浙江建投与其下属子公司依据业务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二)交易结构

  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成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本公司购买合格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要求,对专项计划账户内可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各项税费、报酬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全部未偿本金的部分进行差额补足。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50亿元储架额度,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2、发行期限:单期产品期限不超过5年,设有循环购买期。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4、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销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和/或第三方合格投资者认购。根据监管要求,本公司将自持一部分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风险自留。

  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挂牌转让场所:专项计划成立后,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管理人

  公司本次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

  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对专项计划账户内可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各项税费、报酬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全部未偿本金的部分进行差额补足。具体内容以公司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并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方案细节;

  2、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制定、审议、修订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3、通过公司相关程序选定、委托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4、如监管部门对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同时,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六、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的产品结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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