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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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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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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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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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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数一数二的服务商,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15亿元,其中新材料业务保持了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12%;新材料业务中,新能源铝塑膜材料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同比增长60%。公司前三季度有息负债减少2.2亿元,较年初下降7.5%。

  1.公司近年来聚焦新材料行业,为突出主业,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及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新纶科技”变为“新纶新材”。

  2.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在董事会下设合规管理委员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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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得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得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得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得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1-09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1-09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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