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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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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注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1,097,933户,其中A股股东1,096,291户,H股股东1,642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注:移动用户及净增数含5G套餐用户及其净增数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紧抓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发行A股上市为契机,全方位深化“云改数转”战略,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智能信息服务,打造科技创新核心能力,构建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拓展开放合作的产业和资本生态,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筑牢网络和信息安全底座,推进绿色发展,经营业绩快速增长。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65.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3%,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3,042.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33.2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7.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9%,较去年同期增长0.96个百分点。

  在个人通信及信息化服务领域,公司持续深化共建共享,深度融合5G和天翼云优势,打造优质的业务体验,全面布局个人应用和权益体系,构建涵盖娱乐、工作和学习的个人数字生活,拓展5G潜在价值空间,驱动移动用户规模和价值双提升。2021年前三季度,移动通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405.2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3%,移动用户净增1,864万户,继续保持行业领先,达到3.70亿户,5G套餐用户净增6,904万户,达到1.56亿户,渗透率达到42.1%,手机上网总流量同比上升39.3%,移动用户ARPU为人民币45.4元,较去年同期继续增长。

  在家庭通信及信息化服务领域,公司聚焦全场景数字生活,发挥云网融合优势,打造5G+光宽+WiFi6的“三千兆”高品质泛连接服务,设立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搭建智家平台聚合内容应用和智能家居等产业生态,构建安全可信的智慧家庭、智慧社区和数字乡村综合智能信息服务。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854.98亿元,同比增长4.7%,有线宽带用户净增911万户,达到1.68亿户,宽带接入收入达到人民币568.96亿元,同比增长6.8%,宽带接入ARPU达到人民币38.8元,较去年同期保持回升,智慧家庭收入同比增长30.3%,拉动宽带综合ARPU达到人民币46.1元,同比增长4.5%。

  在政企通信及信息化服务领域,公司深度融合数字经济要素和新兴信息技术,以5G、天翼云和安全为核心封装原子能力,激发出旺盛的市场需求,5G商业模式不断丰富成熟,标杆项目广泛落地复制。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设立,凭借公有云、私有云、专属云、混合云的一云多态服务能力,以及国内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IDC资源,天翼云继续保持业内领先市场地位。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产业数字化业务保持快速增长,收入达到人民币740.90亿元,同比增长16.8%,收入规模和市场份额保持业界领先。

  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2270.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提升网络质量和能力,支撑5G、政企和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同时,5G手机等移动终端商品销量大幅增长;销售费用为380.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5G发展机遇期投入必要的营销资源;管理费用为256.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为29.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7%,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科技创新,加大高科技人才引进,加强云网融合、5G等核心技术研发;财务费用为13.0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8%,主要是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状况良好,A股发行有效保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付息债规模有效压降。

  未来,公司将紧抓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转变发展和增长方式,打造成为服务型、科技型和安全型企业。公司将以发行A股上市为契机,将“云改数转”战略推向纵深,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智能信息服务,推进关键技术突破和新一代技术储备,打造科技创新核心能力,构建绿色低碳的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以数字化平台赋能千行百业绿色发展,发挥与战略投资人的协同效应,构建强强联合、开放合作的产业和资本生态,改革体制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筑牢网络和信息安全底座,努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维护网信安全,推进乡村振兴,为客户打造美好数字生活,与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响华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于2021年10月22日签署集中服务协议、网间互联结算安排协议、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通信资源租用协议、IT服务框架协议、后勤服务框架协议、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末梢电信服务框架协议、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框架协议和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与电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电子商务”)于2021年10月22日签署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财务”)分别与公司、电信集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脉”)、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于2021年10月22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对《关于持续关连(联)交易续展及2022-2024年度上限申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柯瑞文、李正茂、邵广禄、刘桂清先生和朱敏女士按相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助于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关联交易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属于日常一般业务,交易对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独立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约62.70%的已发行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电信集团(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与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各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均需遵守披露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中国电信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亦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与中国电信财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均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此外,本公司与中国电信财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由中国电信财务向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根据各建议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分别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及14A章载列的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由中国电信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服务,因是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不会就有关贷款以本集团的资产作抵押,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该等贷款服务获豁免遵守一切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由中国电信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之年度上限的各适用百分比率预计均超过0.1%但低于5% ,故有关其他金融服务仅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列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为免生疑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中国电信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存款服务需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但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第10章,中电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之任何交易不需遵守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综上,本公司与中国电信财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存款服务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关联股东电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就该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以下为过往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历史数据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

  1.“-”表示过往未设定上限。

  2.天翼电子商务公司从2021年5月起成为本公司关联方,表中2021年1-6月列示数据为成为关联方后的数据。此前历史交易金额为:2019年14.00亿元、2020年12.93亿元、2021年1-4月3.98亿元。

  3.知识产权许可、融资租赁服务为2022年开始新增的关联交易。

  4.通信资源租用协议项下的过往年度的交易由四省(市)一级干线光线租用协议、CDMA网络设施租赁框架协议等协议项下交易构成。

  5.集中服务和网间互联结算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历史上限为净额数据。

  6.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金融服务中的存款、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需部分披露或豁免披露,部分交易未设定上限或仅设定合计上限。

  原协议项下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确定,而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相关服务属于非独家服务,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本公司和关联方均根据市场原则比价确定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以下为各协议项下分别预期的交易于截至2022年、2023年、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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