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平、总经理夏有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茅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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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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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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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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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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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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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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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茅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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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茅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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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茅涛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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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26,163,3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累计质押股份100,000,000股(含本次), 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函告,2021年10月20日中国宝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办理了本公司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手续,并在2021年10月21日将所持本公司股份中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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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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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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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中国宝安预计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9.26%,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对应的融资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以上。
中国宝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国宝安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
2、中国宝安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